|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公司应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后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准确及时。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信息涵盖业绩、利润分配、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重大经营计划、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仲裁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确保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披露内容涉及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涵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重大亏损等事件。公司应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两种文本内容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公司应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主要包括总则、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审部门职责和权限、审计档案管理和附则。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涵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公司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需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拥有广泛的权限,包括调阅文件、调查取证、列席会议等。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重点关注大额非经营性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内部审计部门还需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并严格保密。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遇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召开。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等。独立董事可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会议记录应载明讨论事项基本情况、发表意见依据、合法合规性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参会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证券法》要求,具备良好执业记录和资质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批准。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原因等信息。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确保合规。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变更方案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多项重要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对于重大交易,董事会需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议事规则还包括详细的表决程序、决议记录和专门委员会设置等内容。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职责和程序,加强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需在发生重大事项前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实施。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书面报告重大信息。重大信息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协议、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重大诉讼和仲裁、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债务未清偿、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解散或被调查、资不抵债、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业务停顿、影响股东权益的信息、新法律政策的影响、变更子公司名称或章程、经营方针变化、会计政策变化、高管变动、生产经营变化、重大灾害、订立重要合同、获得重大奖励或政府补贴等。子公司应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违反制度将追究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自2025年7月15日起生效。 |
| 2025-07-16 | [科捷智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主要内容包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状况;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解释公司情况、回答问题;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处理投资者纠纷;董事会负责制定相关制度,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预测;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该制度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媒体报道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回应,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协助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处理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提供规范运作培训,提示董事和高管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任职资格方面,董事会秘书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且近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应在聘任前披露推荐说明、个人简历等文件,并签订保密协议。董事会秘书需组织筹备会议、处理信息披露、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名册等。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解聘或辞职时需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履行持续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07-16 | [迅捷兴|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主要内容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禁止行为包括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股份信息,定期检查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7-16 | [卧龙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卧龙新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的决策及措施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时,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
| 2025-07-16 | [金科环境|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委托,组织实施金科环境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合规性、股份状态及审批程序。Victorious Joy Water Services Limited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2日,注册于香港,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核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合法存续,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非金科环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形,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
| 2025-07-16 |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众会字(2025)第09787号 2022年-2025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解读:众会字(2025)第09787号专项审核报告显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审核了2025年1-3月的财务报表。审核内容包括各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此外,还审核了2022年至2025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发表审核意见。审核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进行,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审核结果显示,远望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各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仅供远望谷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附件列示了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项目及金额,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
| 2025-07-16 | [泰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核查意见 解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泰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泰嘉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5,551,637.96元。截至2025年4月30日,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分别为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5,133.76万元、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4,291.73万元、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7,714.2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5,761.19万元。
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原因是新能源电源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及政策风险增加,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终止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7-16 | [泰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解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泰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泰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5,551,637.96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此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的议案。延期原因是全球经济面临挑战,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表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7-16 | [泰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解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泰嘉股份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泰嘉股份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嘉智能),合并完成后泰嘉智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泰嘉股份承继。泰嘉智能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变更为泰嘉股份,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泰嘉智能的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07-16 | [技源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解读: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份数量为5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50%,发行价格为每股10.88元。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00.2万股,占发行总量的2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数量一致。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00.6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2万股。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启动回拨机制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调整为1200.2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800.55万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59423%。网下获配投资者应于2025年7月16日16:00前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也应在同日确保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为6个月。 |
| 2025-07-16 | [远 望 谷|公告解读]标题: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解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旨在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背景包括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物联网和RFID产业发展,以及RFID行业应用前景广泛,市场需求快速增长。远望谷专注于RFID核心技术与产品,服务行业客户。发行目的包括提高产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高核心技术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和优化资本结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RFID电子标签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安创新产业中心建设项目、RFID电子标签芯片工艺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