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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31

[中信重工|公告解读]标题: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中信重工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武汉琦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为《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青木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92,535,333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14,133.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40元。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9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根据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3.10元/股。 咨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敦和路189号海珠科技园二期1号楼,咨询联系人:邱正,咨询电话:020-80929898。

2025-05-31

[雅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2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9日,无差异化分红送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3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136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6320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谢兵、顾喆栋、郑怡华、曾建平、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5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9136448。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ST逸飞|公告解读]标题:逸飞激光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逸飞 公告编号:2025-042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并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开展补充核查工作;2、全面提升内控治理与规范运作的重要性认识,对公司内控体系进行全面梳理;3、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加强募集资金事前审核把关;4、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培训;5、积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翠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翠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5年5月29日、5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经向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证确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特此公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伊力特|公告解读]标题: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4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7,336,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82%。会议由董事长陈智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议案、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项议案。其中,第14、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王蕾、陈万财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2025-05-31

[华谊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公告编号:2025-037 900909 华谊 B股。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3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4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88,132,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346%。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顾立立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对外担保额度、利润分配方案、财务公司与上海华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选聘、确认2024年内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及确定2025年相关报酬总额、收购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其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半数以上通过。议案8和议案1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肖正熊、齐元浩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2025-05-31

[天地源|公告解读]标题: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在西安市高新区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1,244,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061%。会议由董事长赵冀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授权、对下属公司担保以及土地储备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为对下属公司担保议案。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结果显示,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全部同意,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中,市值50万以下的股东同意比例为60.2191%,市值50万以上的股东同意比例为41.5091%。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赵戈辉、白家羽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新增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规定,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优化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程序,强化内部审计制度,更新通知与公告方式等。此外,公司还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并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蒋金华)

解读: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蒋金华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公司所属房屋被征收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1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房屋被征收的公告。2025年5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屋被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市四川南路32号使用权房被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27006397.6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45号),公司位于上海市四川南路32号使用权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为上海市四川南路32号使用权房,建筑面积198.5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居住营业用房。根据评估,房屋评估单价为109000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21640860元,征收补偿总金额合计27006397.6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27006397.6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预计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约27006397.6元。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征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1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邹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2023年业务收入超过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39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8家,收费总额约5.38亿元。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刑事、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徐文彬、王齐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均具备多年从业经验。2025年度审计收费拟为16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伟光)

解读:本人王伟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本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1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182天的国债逆回购品种,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审慎决策,权衡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公司审计风控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 2025-01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基于业务需要,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2025年计划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1.50亿美元。该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风险方面,公司指出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将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及子公司将仅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并选择低风险金融产品。此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定期汇报业务操作情况,确保交易符合内控管理制度。特此公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龙头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倪国华、陈姣蓉、宋庆荣、张路、曾玮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海颖、王伟光、蒋金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8名董事将与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5-31

[龙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伟光)

解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伟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2025-05-31

[川仪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金公司关于川仪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国机仪器仪表(重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就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出具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旨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仪器仪表产业发展。国机仪器仪表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4.206元/股购买四联集团持有的川仪股份98,841,678股股票,占总股本19.26%,并通过表决权委托获得渝富控股持有的54,668,322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表决权总数10.65%。交易完成后,国机仪器仪表公司将持有川仪股份29.91%的表决权,成为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成为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国机集团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025-05-31

[城地香江|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因“城地转债”转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46,442.4584万元增至60,208.9421万元。同时,公司章程进行多项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或总裁担任;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优化利润分配政策等。此外,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媒体、利润分配、解散和清算等条款也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亦同步调整,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特此公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2025-05-31

[拓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2025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姜谦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通知。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始于2014年5月27日,历经多次协议和补充协议,最终于2025年5月30日签署终止协议。本次解除后,8个自然人股东与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之间、8个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再构成其他一致行动关系,11个员工持股平台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2514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07%。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上述股东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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