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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4-10-16

[山西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

解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68号文注册。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年期,品种二为 3年期,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0亿元(含 20亿元)。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 2.25%,品种一实际未发行。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4年 10月 16日-2024年 10月 17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

2024-10-16

[经纬辉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 10月 14日、2024年 10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4年 10月 13日,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与股东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署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其中董树林先生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18,799,545股,张国祥先生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8,239,746股,张秋凤女士向陈建波先生转让 6,607,513股。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5、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收购其持有诺信实 97.1729%的合伙企业份额。诺信实自成立至今未从事其他业务,主要向诺思微进行投资,目前持有诺思微 7.9245%的股权。因此次交易涉及交易对方人员较多,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人为、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变化,导致协议不能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如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4-10-16

[中岩大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2024年 10月 15日,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易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38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5.13%)协议转让给易山;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2,81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2.26%);武思宇向易山拟转让 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1.82%);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 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1.0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中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协议转让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4-10-16

[中岩大地|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山)

解读: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岩大地 股票代码:003001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易山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岩大地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岩大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在未来 12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持、减持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3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5.1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武思宇、吴剑波、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 10月 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吴剑波、武思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易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38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5.13%),其中,吴剑波向易山拟转让 2,81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2.2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2.26%);武思宇向易山拟转让 2,27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7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 1.82%);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易山拟转让1,300,000股,占中岩大地总股本的 1.0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1.04%)。本次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23.63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50,759,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零柒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交易转让价款。 第五节 前六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山 日期:2024年 10月 15日

2024-10-16

[美芯晟|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受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本次美芯晟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法规,中信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于 2024年 10月 8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成立日期:2009年 7月 24日 - 类型:有限公司 - 出资人:WI Harper Fund VII LP -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道 370号创纪之城 3期 20楼 2003室 中信证券核查了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2)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非美芯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2、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登记证书编号:91440400MA55RALD5T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28日 -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湖溪镇东塑路 1号 109室(自主申报)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核查了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 (2)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3)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美芯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员进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024-10-16

[美芯晟|公告解读]标题: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解读: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63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参与美芯晟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WI Harper FundVII”)、东阳博瑞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瑞芯”); -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329,300股,占美芯晟总股本的比例为1.19%;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WI Harper Fund VII:9,348,629股,占总股本8.38% - 博瑞芯:6,016,987股,占总股本5.39%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 WI Harper Fund VII、博瑞芯均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博瑞芯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1名公司监事通过博瑞芯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 WI Harper Fund VII、博瑞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超过 5%。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329,3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年 10月 15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 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联系部门: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项目专用邮箱:project_mxs2024@citics.com,联系及咨询电话:010-6083 3471。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三、相关风险提示 - 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 16日

2024-10-16

[赛力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骨干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解读:基于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骨干团队自2024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截至 2024年 10月 15日,骨干团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66.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合计 15,298.99万元。上述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毕 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024-10-16

[飞南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500 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1月 6日至 2025年 2月 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泰金源及宏盛开源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88,480 | 2.92% | |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88,480 | 2.92% | | 合计 | 23,376,960 | 5.84% |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0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11月 6日至 2025年 2月 5日)。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金源、宏盛开源和国圣资产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 16日

2024-10-16

[德尔未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之首次回购公告

解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9,708,738股,约占1.40%;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1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9,417,476股,约占 2.8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之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250,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以截至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699,665,788股为基础)的比例为 0.8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9,529,508.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18元/股。公司首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10-16

[光明地产|公告解读]标题:光明地产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解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债券名称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为24光明房产MTN007,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4年10月14日,兑付日为2027年10月14日,发行利率为3.80%,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合规申购家数为10家,合规申购金额为126,500万元,有效申购家数为9家,有效申购金额为84,500万元。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包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16

[德尔未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新增未来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解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未来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3.57元/股。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4年 10月 18日。 截至 2024年 10月 14日,累计已有 147,263,300元(1,472,633张)“未来转债”转换成公司 A股普通股,占发行总量的 23.38%;累计转股数为 41,109,788股,占“未来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6.14%。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截至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3,435,9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以截至 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699,665,788股为基础)的 1.92%,最高成交价为 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9,989,676.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有人名称: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9990972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上述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2024-10-16

[光明地产|公告解读]标题:光明地产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给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95,081,369.61元。截至公告日,产权交易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预计交易完成后将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约3270万元。交易后,光明地产将不再持有海博供应链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

2024-10-16

[梦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许喆提名郑鹏程先生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2024-10-16

[梦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声明人郑鹏程作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许喆提名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2024-10-16

[德尔未来|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10月 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 | ---|---|---|---| | 1|德尔集团有限公司|356,831,040|51.00%| | 2|王沫|61,606,230|8.81%| | 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13,435,926|1.92%| | 4|陈建元|2,314,845|0.33%| | 5|朱巧林|1,700,000|0.24%| | 6|#漆筱萍|1,531,500|0.22%| | 7|李兴根|1,486,900|0.21%| | 8|张立新|1,476,000|0.21%| | 9|#高嘉骏|1,435,700|0.21%| | 10|汝继勇|1,419,772|0.2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 | ---|---|---|---| | 1|德尔集团有限公司|356,831,040|51.27%| | 2|王沫|61,606,230|8.85%| | 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13,435,926|1.93%| | 4|陈建元|2,314,845|0.33%| | 5|朱巧林|1,700,000|0.24%| | 6|#漆筱萍|1,531,500|0.22%| | 7|李兴根|1,486,900|0.21%| | 8|#高嘉骏|1,435,700|0.21%| | 9|刘一翰|1,365,718|0.20%| | 10|#马景瑞|1,284,868|0.18%| 注:以上股东的无限售条件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名明细数据表; 2、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名明细数据表(无限售条件)。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2024-10-16

[梦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解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司定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 10月 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许喆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许喆提名郑鹏程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郑鹏程先生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会议召开基本情况包括: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4-10-16

[梦洁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姜天武先生主持,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以7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股东许喆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许喆提名郑鹏程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喆单独持有公司股份8,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郑鹏程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郑鹏程先生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陈洁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具体理由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产生的源头按《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新增独立董事中的2名人选应由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推荐,但董事长姜天武及公司在董事会召开之前未曾告知金森新能及董事,自行推荐独立董事人选,损害了金森新能的权益,违反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说明:公司已对上述部分内容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则的规定,尽快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特此公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

2024-10-16

[大秦铁路|公告解读]标题: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解读: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13元(含税)调整为 0.1292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本次调整原因: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 2024年 10月 15日,因“大秦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258,175,641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 2,359,714,436.56 ÷ 18,258,175,641 ≈ 0.1292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 =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 × 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 0.12924 × 18,258,175,641 = 2,359,686,619.8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024-10-16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24年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与MOTOROLASOLUTIONSINC.、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诉讼最终结果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24-10-16

[博力威|公告解读]标题: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4/20,由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4月 19日~2024年 10月 18日 - 预计回购金额:600万元~1,2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308,86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089% - 实际回购金额:600.0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元/股~20.37元/股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8,860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的比例为0.3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0.37元/股,最低价为 14元/股,回购均价为 19.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173.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4,625,000股(74.6250%)变为 0股(0.0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375,000股(25.3750%)变为 100,000,000股(100.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股(0.0000%)变为 308,860股(0.3089%) - 股份总数:100,000,000股(100.0000%)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8,860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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