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6 |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本制度,承诺严格履行。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未满规定期限等。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
新增股份按75%自动锁定,权益分派同比例增加可转让数量。计划减持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包括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减持期间遇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进展。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买卖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违规将受到处罚。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事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06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3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5年1月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3000万元,同比增长约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同比增长约1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7000万元,同比增长约53%。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包括新产品门类营收大幅增长和新市场的有力拓展。新产品方面,DC-DC、Driver、Discrete、Power Module等产品线新品持续推出,非AC-DC品类半年度营收同比增长超过70%,高于AC-DC产品线26%的增长率。新市场方面,工业应用领域的芯片业务取得突破,工业市场半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增长55%以上,尤其利润率远高于标准电源和智能家电市场。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2025-07-06 | [博睿数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444000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主体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1028075股,持股比例2.32%,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减持原因为根据《回购报告书》约定及要求,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完成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1028075股减少至584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32%减少至1.32%。本次出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和股权结构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6 | [赛特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赛特新材:股东、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监事罗雪滨女士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罗雪滨配偶陈锋声先生间接持有47,306股,占0.028%;监事江钦先生间接持有26,100股,占0.01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数量为:罗雪滨不超过7,88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7%;陈锋声不超过11,826股,不超过0.0070%;江钦不超过6,525股,不超过0.0039%。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申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42证券简称:申能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日前,公司发行完成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即3+N年和5+N年。具体发行结果为:3+N年发行规模为6.00亿元,票面利率为1.80%;5+N年发行规模为4.00亿元,票面利率为1.92%。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奥飞数据|公告解读]标题:上市保荐书 解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5,00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
2025-07-06 | [XD骆驼股|公告解读]标题:骆驼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裁刘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79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刘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刘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79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539,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刘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99,100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刘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持股数量34,796,667股,持股比例2.97%,股份来源为继承取得。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699,100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741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风险提示:刘科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武汉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3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21日开市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7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申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42 证券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45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1日,无差异化分红送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0日的第四十六次(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894,094,6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2,342,604.20元。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自行发放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原社会法人股东。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咨询联系部门为证券部,电话021-63900642。特此公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华海诚科|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每股分配金额由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002元(含税)。调整原因是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 00元(含税)。截至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0 696 45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91 455股后的股本基数为80 304 9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 060 999 6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 069 645 30元(含税)。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中期分红)总额为24 130 644 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 2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391 455股增至460 56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60 567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80 235 886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 2元(含税)调整至0 2002元(含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0 696 45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460 5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00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6 063 224 38元(含税)。 |
2025-07-06 | [合锻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6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合肥建投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944,144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5日,减持原因为自身经营需要。合肥建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实施时间取决于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剑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及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了修改,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独立董事厉治先生、于劲松先生辞职,提名田庭峰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董事会成员拟变更,同意在田庭峰先生当选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7月22日下午14: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的事项。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提名委员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
2025-07-06 |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深圳证监局、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任职资格要求包括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知识,具有良好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法律法规等。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和解聘程序,要求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并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问责制度,对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内部问责措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2025-07-06 |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基于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建立与执行,管理层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公司明确界定各分子公司、部门、岗位职责,建立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确保独立性。
公司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策略,持续收集风险变化信息,调整应对策略。控制活动涵盖部门设置、岗位责任、业务规章、业务流程等,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等措施。公司还建立内部报告、内部审计、信息技术等控制方法,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
2025-07-06 |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效率,公司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规划,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确保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依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决定,涉及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董事长拥有特定决策权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投资项目的调研、论证、法律和财务尽调、信息披露等工作。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审批通过后,授权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对外投资活动,确保投资业务合规、档案管理完善。对外投资可根据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财务部负责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庭峰) 解读:田庭峰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田庭峰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田庭峰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田庭峰确认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田庭峰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田庭峰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田庭峰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田庭峰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涉及多项制度的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前3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但监事会及监事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仍需继续履行职责。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庭峰)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田庭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此职位,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确认,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此外,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述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证券期货犯罪处罚等情形,也无重大失信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的公告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独立董事厉治先生、于劲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两人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两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提名田庭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田庭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此外,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在田庭峰先生当选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等。 |
2025-07-06 |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田庭峰) 解读: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人田庭峰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田庭峰
2025年 7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