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6 | [山东赫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赫达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15:00。会议地点为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自然人债券持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债券持有凭证登记,法人债券持有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债券持有凭证登记。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且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已提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模板。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解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9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4900万张。发行对象为原A股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7月9日,配售代码“083816”,配售简称为“广核配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申购代码“073816”,申购简称为“广核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上限为1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到期赎回价格为106元。转股价格为3.67元/股,转股期自2025年7月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发行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可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即最大包销金额为147000万元。如实际包销比例超过30%,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是否继续发行或中止发行。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解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保荐人为华泰联合证券。发行规模为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债券期限六年,票面金额100元,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第六年2.0%。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67元/股。
公司强调,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包括房屋、土地及海域权属相关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核电政策调整风险、电力体制改革风险、税收优惠调整风险及核电项目建设风险等。此外,公司承诺在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保持分红比例适度增长。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490,0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4,900.0000万张。发行方式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配售0.001245张可转债,社会公众投资者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上限为1万张。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六年,自2025年7月9日至2031年7月8日,票面利率分别为0.2%、0.4%、0.8%、1.2%、1.6%、2.0%。转股期自2025年7月1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67元/股。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信用等级为AAA,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解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债券期限为六年,票面金额为100元,票面利率分别为0.2%、0.4%、0.8%、1.2%、1.6%和2.0%。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3.67元/股。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信用等级为AAA。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发行费用总计215.81万元。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49亿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为2.84%,未超过50%。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36,840.85万元、3,311,989.43万元及3,801,596.26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2025-07-06 | [*ST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南华生物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8449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59%。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8449197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 96元/股,于2024年1月10日上市,限售期为18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11573901股增至330023098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不转让股份的承诺,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为905200股,占总股本的0 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为329117898股,占总股本的99 73%。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2025-07-06 | [纳尔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解读: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重要内容包括: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5日,上市日为2025年7月9日,授予数量为91.7060万股,授予价格为4.67元/股,授予人数为37人。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5%、35%、30%。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指标为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522.24万元,2025年至2028年的摊销费用分别为788.20万元、1135.01万元、472.92万元和126.11万元。特此公告!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ST生物|公告解读]标题:西部证券关于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南华生物向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8449197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96元/股,于2024年1月10日上市,限售期为18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3002309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9354397股,占总股本的5.86%。财信产业基金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获配股份,至今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0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449197股,占总股本的5.59%。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至905200股,占总股本的0.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将增至329117898股,占总股本的99.73%。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2025-07-06 | [TCL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验资报告 解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1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审验。TCL科技原注册资本为18,779,080,767元。根据2025年3月相关会议决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发行986,292,106股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359,411,108.52元。交易作价11,562,093,301.44元,每股发行价格4.42元。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986,292,106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9,765,372,873元。截至2025年7月1日,重大产业基金持有的21.5311%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名下并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本次发行后公司增加股本986,292,106元,累计股本为19,765,372,873元。此外,本次新增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手续,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5-07-06 | [TCL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本次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华星半导体21.5311%股权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35,941.11万元组成。重组已取得TCL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交易对方重大产业基金股东决定同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标的资产已过户至TCL科技名下,新增注册资本已完成验资及股份登记,现金对价已支付。重组实施过程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重大差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未发生资金占用和关联担保情形。相关协议及承诺履行正常。后续事项包括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本次重组实施情况合法有效,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2025-07-06 | [TCL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一是TCL科技向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交易价格为1,156,209.33万元,其中现金对价720,268.22万元,股份对价435,941.11万元;二是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35,941.11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发行股份的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价格为4.42元/股。重大产业基金承诺所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新增股份已登记,现金对价已支付,交易相关方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现违反协议及承诺的情形。后续事项包括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变更登记等。 |
2025-07-06 | [山东赫达|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山东赫达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山东赫达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米特佳悦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增加后合计不超过67121.16万元。关联董事毕松羚回避表决,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米特佳悦成立于2024年8月30日,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米特佳悦资产总额33523844.30元,负债总额9525593.07元,净资产23998251.23元,2024年销售收入23338839.58元,净利润-501748.77元。米特佳悦为公司关联方,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该议案,招商证券对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
2025-07-06 | [山东赫达|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关于山东赫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解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山东赫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核查。山东赫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75.0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746.9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3576.3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拟投资18168.5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71.93万元,进度仅为9.81%,现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项目因国际局势和市场环境变化不再继续投入。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招商证券认为此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及历次补充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中广核电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意见。发行人已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议案,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建设。中广核集团承诺若在发行前六个月内未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已获中广核集团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发行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利息。募投项目符合核电消纳政策,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已取得项目核准、环评审批等文件并开工建设,部分用地曾因未批先建受到处罚,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前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效益,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谨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部分行政处罚和诉讼仲裁事项,但不影响持续经营。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解读:CCXI-20243410D-01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公告中列出了公司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上半年总收入为4187.99亿元,同比增长0.85%;净利润为1682.59亿元,同比增长1.78%;息税前利润(EBIT)为157.36亿元,同比下降32.94%;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为219.38亿元,同比下降42.61%。
此外,公告还显示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其他关键财务指标:经营活动现金流为127.89亿元,同比下降60.75%;资本支出为393.77亿元,同比下降52.27%;自由现金流为-265.88亿元。资产负债率从2023年的56.41%上升至2024年上半年的55.81%,而毛利率从60.19%微降至59.82%。
公告还提到了公司未来几年的财务预测和战略规划,预计2024年至2028年间将有多个重要项目陆续完成。联系邮箱为xma@ccxi.com.cn 和 lbwang@ccxi.com.cn,联系电话为(010)66428877 和 (010)66426100。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SOHO 5号楼,邮政编码100010。 |
2025-07-06 | [中国广核|公告解读]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查询。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举行网上路演,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5:00-17:00,网址为全景路演平台(https://rs.p5w.net),参加人员包括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相关人员。
特此公告。发行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7日 |
2025-07-06 | [英 力 特|公告解读]标题: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市值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该制度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市值管理遵循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性原则。董事会领导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带领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执行,各部门积极配合。主要职责包括董事会审定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董事长督促执行提升投资价值决议,董事和高管参与提升投资价值的工作,董事会秘书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并定期汇报,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起草方案并落实日常工作。市值管理主要方式有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股份回购等。公司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设定预警目标值。当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时,公司将采取分析原因、加强沟通、推动增持等措施。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激励的重要参考,董事和高管不得从事违规行为。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