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按承诺投向使用募集资金,并确保安全和及时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审批流程,涉及重大变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年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核查报告。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股东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旨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由证券法务部保存不少于十年,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表决结果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需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建立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公司支付,不得从其他渠道获取额外利益。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对独立董事进行监督管理。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依法召开,确保股东权利行使。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等。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需提前提交。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参与。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及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需详实保存。规则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了股票买卖的禁止行为,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对于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相关人员所得收益并披露详情。董事、高管需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及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此外,制度明确了增持股份行为规范,要求披露增持计划及进展,且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得减持股份。违规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必要时交由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处理。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辞去职务、是否继续任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对公司影响等情况。辞职报告提交当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破产清算等情形的,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人员需在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配合公司处理未尽事宜,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运作,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和保密措施等方面。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董事、高管、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公司需在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且达到一定标准时必须公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并披露。公司内部应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对违规行为将进行追责。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需履行多项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财务总监需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应与财务负责人和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内容,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审计委员会需审议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还需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审阅并表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需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下,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适用此细则。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提名需经董事会资格审查。股东会通知中应提醒股东提名候选人。投票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当选董事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若当选人数不足,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轮选举。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累积投票制,并提供相应选票和说明。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制度所指信息为尚未合法合规公开的对公司自身或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需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容。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若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统计报表等资料,公司应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并书面提示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牟利。
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反制度擅自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公司将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该制度强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时应坚守诚信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公司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语言,避免选择性发布信息,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证券法务部具体执行,各子公司和职能部门需积极配合。信息发布前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问题收集整理、回复内容起草、审核及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管理。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责任人应在当日告知董事会秘书。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尚未正式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记录、汇总相关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对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定期检查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公司还将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其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
2025-07-08 | [中微半导|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共计回购股份1,506,639股,这些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
根据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400,365,00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398,858,361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9,714,590.25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2490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24906元/股。
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无异议。 |
2025-07-08 |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1/2以上,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审计和薪酬考核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的报送,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
2025-07-08 | [世运电路|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莱尔科技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就世运电路拟协议受让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进行了核查。世运电路拟以19.74元/股的价格受让特耐尔持有的莱尔科技7,75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总价153,162,660元。本次交易旨在促进双方在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池、低空飞行、人形机器人、AI服务器等领域的业务合作与资源整合。交易前,世运电路未持有莱尔科技股份,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德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莱尔科技约0.50%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王鹏回避表决。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莱尔科技成立于2004年,专注于功能性胶膜及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归母净利润0.37亿元。 |
2025-07-08 | [和邦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矿产品(含盐矿和磷矿)营业收入3.92亿元,利润贡献超1.89亿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获得39宗可开发矿权,2024年新增投资约6.2亿元。马边烟峰磷矿自2025年1月试生产,预计全年贡献经营利润2.5亿元;汉源刘家山磷矿即将实现销售;AEV磷矿2026年初实现销售。公司矿业板块已成为主要利润来源,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5.47亿元,同比下降3.13%;归母净利润0.31亿元,同比下降97.55%。主要产品受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影响,业绩波动较大。联碱产品价格处于行业底部,双甘膦、草甘膦价格反弹,蛋氨酸受益下游需求复苏,光伏玻璃及其他产品预计2025年实现微利。公司有息负债期末余额80.41亿元,同比增长313.38%,主要用于矿产资源投资和股份回购。公司存货期末余额45.45亿元,同比增长3.2%,主要因市场价格下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8亿元。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3.54亿元,同比增长100.6%,主要项目为广安50万吨/年双甘膦项目和8GW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研发投入1.22亿元,研发人员从151人减少至113人。商誉期末余额18.38亿元,涉及和邦农科、涌江实业及S.T.K三个资产组,本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2025-07-08 | [工智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股票于2025年6月20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投资者、证券公司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已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7-08 | [*ST紫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占这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
2025-07-08 | [华光环能|公告解读]标题: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8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日以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46.39%,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1.24%,公司股票涨幅显著高于同期上证指数。2025年7月4日、7月7日、7月8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为20.17%,达到20%以上。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29.54万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4.98%,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90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77%。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元/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
2025-07-08 | [联环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联环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4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等。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770.55万元,同比增长1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5.96万元,同比减少29.15%。LH-1801项目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存在临床数据阶段性结论、III期临床试验及后续进程、市场前景与竞争格局、对公司业绩的短期影响有限、药品研发的固有高风险特性等多重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