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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8

[九阳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5:00,地点为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票。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审议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二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的通过是议案2中注册资本变更生效的前提,且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7日,地点为九阳工业园证券部。联系人缪敏鑫,联系电话0571-81639093,电子邮箱002242@joyoung.com。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025-07-08

[合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9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将审议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二是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案已在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登记地点为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025-07-08

[*ST太和|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解读: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5日10: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16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净额为778,109,447.61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41.01万元。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36,777.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777.00万元。因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将在会后公告。

2025-07-08

[合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监事会主席陆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规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同样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浙江东方|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 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董事王正甲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构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战略与ESG委员会构成如下:王正甲、余冬筠、贲圣林、王义中,其中王正甲为主任委员;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贲圣林、王正甲、王义中,其中贲圣林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保持不变。特此公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合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汪洪志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3名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三项主要议案。 第一项为《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为《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拟新增2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对17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为《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5年7月29日14:00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5-07-08

[利君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2,007,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97,498,801.9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股本总额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除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咨询联系人高峰,电话028-85366263,传真028-85370138。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特此公告。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山河智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74,617,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变化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广州万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恒翼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1335号,咨询电话为0731-86407826。

2025-07-08

[华贸物流|公告解读]标题: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5-01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74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5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9,046,49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7,774,089.96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扣税说明: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566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566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74元(含税)。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588811。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金石资源|公告解读]标题: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每股派送红股0.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5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A股总股本601,802,52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136,799股后的599,665,72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83,286.20元,派送红股239,866,29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841,668,813股。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QFII和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05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841,668,813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31元。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0571-81387094。

2025-07-08

[福建水泥|公告解读]标题:福建水泥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7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86万元左右。 上年同期经营业绩显示,利润总额为-13475.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90.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06.55万元,每股收益为-0.229元。 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落实错峰生产,响应和推动行业“反内卷”协同,加强精准营销,实现水泥平均售价同比上涨和商品销量略有增加。另一方面,受益于煤炭价格下跌,使得煤炭采购成本下降,同时大力落实费用管控和各项降本措施,使得公司的销售成本明显下降,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亨通光电|公告解读]标题:亨通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号。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6,22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截至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35,0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7.15%,占公司总股本13.58%。 2025年7月8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的2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307,0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2.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5%。 同日,亨通集团再次将2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述银行,质押期限自2025年7月7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银行授信提供增信。 截至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9,36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97%,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对应融资余额为146,542万元。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025-07-08

[上实发展|公告解读]标题:上实发展关于与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解读: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未涉及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产生实质影响。北外滩集团注册资本737,093.0197万元人民币,上海市虹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7.25%,上海市财政局持股2.75%。双方将在北外滩区域内针对开发建设、城市更新、产业导入、城市创新模式运营及商业运营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协议强调双方互为核心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将共同探索股权合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加强党建交流,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此外,双方将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探索可持续稳定长期合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日常协调对接机制。公司目前在北外滩开发建设90#地块,并通过合营方式参与91#地块未来上海浦西第一高楼的建设。本次合作是公司进入城市运营服务领域的重要契机,旨在提升公司在北外滩区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协议有效期三年,届满后可续签。

2025-07-08

[多氟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5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8.81元/股(含),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51亿元-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总额231,775,419.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81元/股,自2025年7月9日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08

[太极实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拟与SK海力士签署《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拟与SK海力士签署《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拟与爱思开海力士株式会社签署《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继续以“全部成本+约定收益”的盈利模式向SK海力士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完成了四期合同的正式签署,四期合同已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北辰实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北辰集团基于对北辰实业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增持北辰实业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7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后因多种因素影响,增持计划延期至2025年7月8日。截至2025年7月7日,北辰集团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北辰实业A股21,842,772股,占总股本0.65%,增持金额合计35,057,507.44元。增持完成后,北辰集团持有北辰实业A股1,182,842,803股,占总股本35.1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情形。北辰实业已按规定披露增持相关信息,拟于近日披露增持实施结果。

2025-07-08

[金石资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分别于2022年和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其中2022年回购2,969,710股,2024年回购2,136,799股。2025年6月25日,公司注销了2,969,710股回购股份,剩余2,136,79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红股4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08

[西宁特钢|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因收购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编制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天津建龙拟以现金方式认购西宁特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78,034,682股,发行价格为1.73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天津建龙持股比例将从29.96%增至40.52%。 天津建龙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且在发行前持有的西宁特股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已获天津建龙股东会及西宁特钢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西宁特钢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同意注册。 天津建龙及其控股股东建龙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志祥已出具承诺,确保西宁特钢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在前6个月内未买卖西宁特钢股票。

2025-07-08

[西宁特钢|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天津建龙拟认购西宁特钢向其发行的不超过578,034,682股A股股份,不超过发行前西宁特钢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天津建龙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股,并已提请西宁特钢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前,天津建龙持有西宁特钢29.96%的股份,增持完成后将超过30%。天津建龙已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认购事项,西宁特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事宜。本次增持还需西宁特钢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天津建龙已编制并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并将在后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增持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天津建龙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综上,天津建龙具备免于发出要约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5-07-08

[圆通速递|公告解读]标题: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5-05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股票期权行权数量:27940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行权起始日期:2025年7月14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2794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行权价格为1507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6月5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特定期间内行权。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每季度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等信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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