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3 | [兆龙互连|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解读: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13,证券简称:兆龙互连)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4日发布此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5-07-13 | [*ST沐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部分回复。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同比减少83.24%,净利润为-11.62亿元。公司先后两次对2024年前三季度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主要涉及玩具原料销售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以及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共青城奇峰公司销售硅片价格高于市场价,对不公允部分收入进行冲减。公司对共青城奇峰的销售收入冲减1,184.14万元,玩具业务收入冲减4,698.98万元。公司还对光伏业务和玩具业务的前十大客户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除共青城奇峰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此外,公司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74.67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3,559.63万元。公司还披露了对江西东临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背景、目的及历年采购情况,并解释了在资金紧张情况下长期持有该投资的原因。最后,公司解释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的原因,主要由于集中偿还上期采购款及采购策略调整。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及行为规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制定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审批日常费用支出,在授权额度内决定财产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文件。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受托分管部门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需维护公司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董事会确定的任务和经营指标,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济效益,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工作,不得越权行使职责。总经理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挪用资金,不得公款私存,未经批准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总经理违反规定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日常行政、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在投资项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有具体工作程序。总经理会议议题经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署下发执行。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解聘事由包括董事会决议解聘或总经理主动辞职。总经理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办法规定,对外投资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等。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其中董事长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利润及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的10%或特定金额。超过此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还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岗位分工、执行控制、跟踪监督及处置流程,强调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投资项目评估,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财务管理,证券部负责合规性审批。对外投资实施后,公司应跟踪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项目进展。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投资活动的合法性、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情况、投资计划合法性、资金使用情况等。本办法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 |
2025-07-13 | [实益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下半年度。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等内容。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会议)或5日(临时会议)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担保事项还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落实。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年报沟通、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中发挥作用。根据规定,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时间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防止内幕交易。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各部门负责人、附属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
制度规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错误、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公司需披露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责任的认定及处罚结果。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重大信息的定义、范围、报告义务人、报告流程、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这些人员在获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信息按规定对外披露,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工作部门。
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业绩变化、重大亏损或损失、重大债务、重大违约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解散或关闭、资不抵债、主要资产被查封、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董事或高管无法履职、重大合同、会计政策变更等。
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要求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对于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股权管理等事务。
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若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如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并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公司还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347,184元,经营范围涵盖化学纤维及化学纤维品制造、化纤原料购销等。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的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将被解除职务。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需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合法合规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制度规定,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需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供独立董事审阅,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重要文件需签字确认。
管理层应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安排实地考察。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独立董事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后分别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初步审计意见,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如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纠正或停止,及时向董事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独立董事应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可要求补充或延期召开董事会。若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应陈述理由并发表意见。此外,独立董事还需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以及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知情人需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情况,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还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违反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
根据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以下情形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年内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年内权益分派同比例增加可转让数量。
禁止内幕交易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及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制度还规定了法律责任,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给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如有外文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制度明确,“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在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有权拒绝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对外报送信息需经书面审批流程,特殊情况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外部单位和个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有效保密措施。
如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苏州龙杰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由5名非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由3名董事组成,全部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的提案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2025-07-13 | [实益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处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相关部门需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供委员会决策使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13 | [苏州龙杰|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解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和快速反应。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向监管部门上报信息。
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跟踪股价变动,评估风险,并上报舆情工作组。其他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日常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对于一般舆情,由证券事务部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则由舆情工作组召开会议决策,采取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07-13 | [实益达|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和表决结果需载入会议记录。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表决权行使、计票监票等具体操作流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