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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8

[福安药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业绩同向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0000万元–13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95%-53.81%,上年同期盈利21647.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9100万元–121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50%-55.25%,上年同期盈利20337.34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集采在全国推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营业收入降低,利润空间承压。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额0.09亿元左右,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2025-07-18

[ST凯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ST凯利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特别提示: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为自2025年1月20日起6个月内,欣诚意和袁征先生计划增持不低于10,357,781股。截至2025年7月17日,欣诚意和袁征先生累计增持10,357,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6%,增持金额合计68,509,999.30元。仲翼投资增持1,000,000股,成交总额4,319,000元。增持前后,欣诚意、袁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5.6556%增至7.2396%。增持主体为欣诚意、袁征先生,增持目的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特此公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2025-07-18

[威唐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次调整前“威唐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4.97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4.99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根据相关规定,威唐转债在公司发生股份变化时将调整转股价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共注销股份46.25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P1=(P0+A×k)/(1+k),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4.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1日起生效,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敬请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吉电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解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5年7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名称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5吉电K1债券代码为524366 SZ信用评级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有效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总额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1 77%利率形式为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每年一次发行日为2025年7月15日起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上市日为2025年7月21日到期日为2028年7月15日债券面值为100元张开盘参考价为100元张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铭利达|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会议,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包括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发布此公告。

2025-07-18

[*ST中地|公告解读]标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关注公告

解读: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发布关注公告。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a,由于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融资担保等支持,外部支持提升4个子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19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97077万元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销售策略及售价、项目拿地成本、开发周期、产品定位及交付标准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交付项目的毛利率同比下降。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对后续公司经营情况保持关注。

2025-07-18

[越秀资本|公告解读]标题: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解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为:李红(监事会主席)、姚晓生(监事)、李青云(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上述人事变动已经由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公司债券存续期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豪恩汽电|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解读:证券代码:301488 证券简称:豪恩汽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途径为公司OA公示栏,反馈方式为邮件、书面、电话。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资料,确认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威唐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45名激励对象,共46.25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6%,回购价格为6.7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价款共计3,137,402.92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7,002,420股减少至176,539,920股。“威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97元/股调整为14.99元/股,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2025-07-18

[菲菱科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等。其中提案2.00、3.01、3.02、4.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登记地点为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会务联系人刘焕明,联系电话0755-23508348。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025-07-18

[鸿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5日通过短信、邮件、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成观耀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名称为《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国信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解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5年7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名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简称25国证Y3,代码524360,信用评级为AAA/AAA,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额40亿元,债券期限为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2.04%,为固定利率,付息频率为每年付息一次。发行日为2025年7月10日及2025年7月11日,起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上市日为2025年7月21日。到期日视发行人是否选择全额兑付而定。发行价格和开盘参考价均为100元/张。

2025-07-18

[昊帆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发出。监事会主席孙豪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122名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为122名激励对象办理2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07-18

[艾可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股东ZHU QING先生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ZHU QING先生2021年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1,600股,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71%,以及2025年7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64%。公司于近日收到ZHU QING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ZHU QING先生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ZHU QING先生合计持有股份10,567,92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3.42%。本次减持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特此公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东北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延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解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5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2号)注册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原定于2025年7月18日(T-1日)15:00至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情况,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5年7月18日18:00延长至2025年7月18日19:00。特此公告。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昊帆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7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5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22%,净利润增长率为38.57%,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2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21万股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作废1.6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07-18

[铭利达|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605,877.36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45,000万元用于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显示,墨西哥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46.83%,补充流动资金完成96%。公司决定将“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延期至2026年8月。本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延期议案。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2025-07-18

[志特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提前赎回“志特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志特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可转债赎回价格100.3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7月9日,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5日,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7日,赎回日2025年8月8日,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8日。持有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15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8月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志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持有人持有的“志特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风险提示:本次“志特转债”的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若持有人未及时转股而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损失。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会议,决定行使“志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告。咨询方式: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60-85211462,邮箱geto@geto.com.cn。特此公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

2025-07-18

[银信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公告。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银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议案,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0月1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上述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银信转债”情况,且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银信转债”的计划。截至2025年7月18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2.15元/股,“银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9.15元/股。敬请投资者注意“银信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2025-07-18

[昊帆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作废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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