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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18

[华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华升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解读: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提交证券事务部门审核,并由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签字确认。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7-18

[精工钢构|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意见

解读: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5年7月18日,李国强、赵平、戴文涛。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需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出选聘建议并提交决策机构决定。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拟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或无法继续履行义务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合理安排选聘时间,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公司应对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保持关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不能按时召开股东会需报告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提供完整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质询。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相关方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制度涵盖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子公司投资、新建子公司、联营、合营、兼并、股权收购等。对外投资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司规划和风险控制原则。 审批权限方面,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决策。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协议。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评估投资项目可行性、风险和回报,监督执行进展。总经理负责后续日常管理,派出管理人员参与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决策。财务部负责财务记录和核算,定期审计对外投资公司。 投资转让和收回条件包括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处置投资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资产流失。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也需报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掉期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汇掉期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防范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强化内部风险控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进行外汇掉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仅与具备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基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进行操作,交割期间需与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匹配。公司须使用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外汇掉期业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决策机构,外汇掉期业务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掉期业务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证券部负责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参与外汇掉期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隔离。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并上报,出现重大风险时需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违反《公司法》、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等。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日常财务工作、拟订资金使用计划、审核财务报告、控制生产经营成本、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参与投资项目论证等。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由总经理主持,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谨慎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公司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内容。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时,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内容。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监管。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流程,包括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制作和报送。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积极配合公司登记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应做好对外信息报送的审批与管理,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六种情形,包括受中国证监会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信息保密、媒体沟通、培训董事和高管、监督公司合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相关文件。 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包括推荐、培训、聘任、解聘等环节。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名称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347,879元,住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空作业平台、起重机械、建筑机械等制造、加工和经销,以及机械设备维修服务和货物进出口。 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股具有同等权利。公司发起人包括许树根、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起人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需按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办理。 公司章程还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顺畅,并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公司积极组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活动,确保股东会的便利参与,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处理投资者诉求,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或发布误导性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将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修订)。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等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行项目、经营战略等提出建议,拟定ESG管理体系,关注公司治理、商业道德、健康安全、劳工权益、环境保护等领域,识别利益相关方及ESG重要议题,研究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审阅ESG相关披露文件,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发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年限不少于十年。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包括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制度规定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特定时期。同时,明确了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段,例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需遵守短线交易规定,即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此外,制度还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报告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持股信息,确保合规操作。违反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此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制度规定,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由相关事项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决定。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具体经营管理中的必要授权。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关,应建立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等,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更高标准则需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和提供担保事项有特别审议要求,部分情形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需披露。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业务合同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公司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制度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适用范围包括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支持主营业务,践行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混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如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超过一年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须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行持续督导和年度审计。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强调其独立性,规定独立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并赋予其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强调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 制度规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审议并披露。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委托理财、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购买出售资产等有特别规定。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2025-07-18

[浙江鼎力|公告解读]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解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范围和职责,要求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事件、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具体涵盖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提供担保、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公司业绩、重大投资、对外担保、重大合同、重大亏损、重大债务、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业务停顿等情形。报告义务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并在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报告。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如因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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