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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9-04

[丝路视觉|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丝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丝路转债”转股期间为2022年9月8日至2028年3月1日。因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期间应暂停转股。经申请,丝路转债将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暂停转股,共五个交易日。自2025年9月12日起恢复转股。暂停转股期间,“丝路转债”正常交易。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2025-09-04

[丝路视觉|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丝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56,证券简称:丝路视觉,债券代码:123138,债券简称:丝路转债。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触发“丝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100.922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11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9月1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9月18日。回售申报期内“丝路转债”暂停转股。持有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截至公告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丝路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回售可能存在损失风险。

2025-09-04

[正海磁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正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63元/股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正海转债”,赎回价格为100.5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17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22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9月22日。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需注意在限期内转股,若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赎回款将于2025年9月29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2025-09-04

[巴兰仕|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6,300万元变更为8,200万元,股份总数由6,300万股变更为8,200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现任监事仍履行原有职责。

2025-09-04

[恒太照明|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的议案》,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的议案》,因不再设监事会,拟废止该议事规则。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09-04

[鼎佳精密|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因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变更为8,300.00万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新增电子专用材料相关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还审议通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09-04

[佳禾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售期间佳禾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793,证券简称:佳禾智能;债券代码:123237,债券简称:佳禾转债。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30年1月3日。因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佳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触发“佳禾转债”附加回售条款。根据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期间需暂停转股。经申请,佳禾转债自2025年9月8日起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自2025年9月15日起恢复转股。暂停转股期间,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持有人留意。

2025-09-04

[电科数字|公告解读]标题: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电科数字集团、国元基金、中电国睿、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所持公司股份6,125,564股,并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9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预计于2025年9月5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89%。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6,294,081股变更为680,168,517股。公司已收到补偿义务方应补偿股份在业绩补偿期间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6,738,120.40元。

2025-09-04

[星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证券所募集的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并监督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地点或投资项目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监督职责。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且H股上市后生效。

2025-09-04

[星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内容包括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诉求处理等。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官网专栏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指定巨潮资讯网为A股信息披露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官网为H股信息披露渠道。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后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

2025-09-04

[星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前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严禁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违反规定者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5-09-04

[星宸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事、高管及其关联人股份管理。明确股份转让禁止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规定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信息,减持须提前披露计划并公告进展。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且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包括审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行使包括制定公司战略、审议财务预算决算、批准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贷款审批、内部审计管理等职权。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组织制定管理制度、签署文件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进行评估。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内部问责管理办法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问责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问责。问责事项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内幕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公司设立内部问责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委员,负责调查、审议和决定问责事项。问责方式包括训诫、警告、经济处罚、降职等,可结合使用。程序上保障被问责人陈述申辩权利,明确启动、调查、回避、表决及复核流程。问责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报告。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须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需审核。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额并分类披露。特定情形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符合条件的参股公司除外。为关联人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9-04

[海油工程|公告解读]标题:海油工程公司章程

解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1,354,800元,注册地址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等许可及一般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职工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有权决定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公司实行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2025-09-04

[柳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

解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共六章六十六条,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载明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提案内容。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9-04

[柳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

解读: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共五章四十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可授权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进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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