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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9-17

[宝兰德|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950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终止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其中第三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2025-09-17

[禾信仪器|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29,997,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570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99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9%;反对300股,弃权0股。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09-17

[芭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黄培钊先生为公司总裁,吴益辉先生为常务副总裁,林维声先生、黄德明先生、郑宇先生、华建青先生、冯军强先生为副总裁,郑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胡茂灵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具备任职条件,资格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郑宇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制度明确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界定标准涵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如资产买卖、投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日常购销等。审议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并披露,超预期需重新审议。部分单方面获益、现金认购、公开招标等情形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制度同时规定信息披露要求及豁免情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遵循合法、互利、安全原则,严禁未经批准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公司原则上仅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等须股东会审批。所有担保须进行风险评估,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签订明确条款的担保合同,并定期跟踪监测。担保信息须按规定披露,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或会计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最多可在两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及合理津贴,相关履职情况须在年报中披露。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席,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及ESG治理情况,审议可持续发展或ESG报告,以及承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主席召集,会议须有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无法出席可委托他人或提交书面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全体委员签字确认。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政策、机构设置等提出审议意见,并评估重大决策风险及风险解决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或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卸任。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特殊情况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须至少两名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亲自参会或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连续两次缺席且无书面意见者视为履职不当。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离职。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搜寻人选、审查资格、审议考核与薪酬制度、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席召集,2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或提交书面意见。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与公司章程等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责。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或年度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后施行。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2日(临时)书面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受限于关联性、独立董事身份及委托数量等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明确异议并记录的可免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议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可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授权事项须明确具体。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7

[天目湖|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解读: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参股公司江苏天目湖动物王国旅游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天目湖动物王国文旅综合体项目,原定增资扩股方案同步终止。公司拟终止向动物王国公司增资17,998万元计划,实际出资仍为1,998万元。本次终止系被动实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中标该项目一期运营合同并正常履约,若项目终止影响合同履行,将协商解决后续事宜。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无损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

2025-09-17

[浙商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解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796,639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等。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可设立私募投资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2025-09-17

[燕东微|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解读:中信建投证券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进行报告。持续督导期内,燕东微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公司治理、内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6.59亿元,同比增长6.85%;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实现扭亏,主因处置股权增加收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90亿元,因研发投入增长及股权激励摊销增加。研发投入占比达55.24%,同比增长221.21%。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专户存储,无变相变更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持股无质押、冻结或减持情况。公司面临技术迭代、研发不及预期及人才流失风险。

2025-09-17

[艾罗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解读: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0,670.49万元,同比增长14.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78.36万元,同比增长37.65%。研发投入31,8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7.65%。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121.13万元,使用合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动,无质押、冻结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迭代、核心人才流失、毛利率下降、应收账款坏账、汇率波动及境外政策变动等风险。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风险。

2025-09-17

[迈威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解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31.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7,353.90万元,尚未盈利。研发投入39,209.15万元,同比增长21.72%。公司拥有14个重点品种,其中4个已上市,1个准备提交上市许可申请,2个处于III期临床阶段。营业收入10,165.45万元,同比下降12.4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3,392.45万元,同比大幅改善。核心产品地舒单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1.59%。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布局,多个生物类似药获海外注册批准,创新药9MW3811与CALICO公司达成海外授权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重大违规事项。董事长刘大涛因短线交易被证监会处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5-09-17

[海天味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A股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9月4日,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0,289,491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2025年中期分红。本次中期分红以总股本5,851,824,944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5,841,535,45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518,799,217.78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分红构成差异化分红。经计算,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均为40.16元/股,影响幅度为0.00%,低于1%。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09-17

[哈三联|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哈三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1,757,388.21元,满足不低于5,000万元的考核目标。16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在80分以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3,55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2%。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股,回购价格为6.48元/股。上述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

2025-09-17

[哈三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3,5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757,388.21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在80分以上,可按1.0比例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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