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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9-18

[赣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解读: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询价区间1.80%-2.80%,按年付息,起息日为2025年9月23日。债券简称“25赣能GK01”,代码524414.SZ,无增信措施。发行对象为专业机构投资者,采取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置换自有资金、偿还绿色项目贷款及项目建设运营。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牵头主承销并担任受托管理人。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费用。具体发行安排以公告为准。

2025-09-18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宙邦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宙邦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本次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票面利率1.00%,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除息日和付息日均为2025年9月26日。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利息税由兑付机构代扣代缴,实际每10张获息8.00元;合格境外投资者暂免征税,每10张获息10.00元;其他持有人自行缴纳所得税。债券发行规模1,970万张,期限六年,不设担保。下一付息起息日为2025年9月26日,下一年度票面利率1.50%。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事件、资产减值、业绩变动、重大诉讼等。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如《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内容的披露要求及保密、处罚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存在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风险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报监管部门备案。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明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生产经营环境变化等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在事项发生当日或次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内部报告及相关文件。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及时上报。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交易。对瞒报、漏报、误报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程序、任职资格、职权与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决定一定额度内的交易事项、财务资助、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议事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可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应勤勉履职,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条件及津贴待遇,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报中披露。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应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自生效之日起施行,原议事规则废止。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3,790,330元,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520号。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转让、回购,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及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未公开信息。未经合法依据,公司应拒绝外部单位报送要求;确需报送的,须履行审批程序,报送材料同时送董事会秘书备案,并提示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函。公司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内幕信息时,应通过保密渠道传递,并登记知情人信息。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涉及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如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共同投资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议价原则,并需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审议根据金额标准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关联董事及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特殊情况需经严格审批。日常关联交易可年度预计并披露。本办法自2025年9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8

[快意电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解读: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协调审计相关事务,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涉及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披露。委员会提案需经董事会审议,未被采纳的应披露理由。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委员须勤勉尽责、保守秘密。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18

[快意电梯|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解读: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投资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依金额和比例划分董事会与股东会审批权限。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分红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分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分红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可结合股票股利。分配前须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的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的不低于20%。董事会应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决策过程需记录存档。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是否符合章程、决策机制是否完备、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应扣减其现金红利。本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环境社会治理、股东权利行使、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官网、电话、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编制中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层应向其全面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可安排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记录。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董事会审议前,应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独立董事须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的应陈述理由并披露。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独立性。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大会上披露,报告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参与决策、与审计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交流等。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门负责日常登记备案。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东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公司实行“一事一记”登记制度,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对违反制度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18

[广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解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的沟通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通过调研、会议、路演、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外界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该项工作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为职能部门。公司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保存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防止信息泄露。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指定平台披露。公司不得以非正式渠道泄露未公开信息,一旦发生泄漏须立即报告并公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9-18

[快意电梯|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解读: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事项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决议由董事会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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