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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0

[欧陆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09,854,451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1,655,300股后,合计108,199,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6,958,431.53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至股东资金账户。欧通转债在权益分派期间暂停转股,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同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履行调整程序。具体除权除息参考价按总股本折算为每10股现金红利4.274604元。

2025-10-10

[赤峰黄金|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 董事会提名胡乃连先生、黄一平(Wong Yet Ping Ambrose)先生、李厚民先生和蒋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均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非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除职务的前任独立董事。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黄一平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香港资深注册会计师资格、博士学位,并在审计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确认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2025-10-10

[创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202,958,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实际派发总额1,420,711.9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红利由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股东资金账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为0.0069387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69387元/股。相关减持价格承诺将作相应调整。

2025-10-10

[南山智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解读: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总股本506,134,427股剔除回购股份5,369,100股后的500,765,3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0,613.0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部分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其余由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5756元/股。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26元/股。

2025-10-10

[中国金融发展|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中国金融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23)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角色与职能如下: 执行董事包括张铁伟先生(主席)、李斌先生(行政总裁)、戴菁女士、徐凯英先生及庞浩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曾鸿基先生、区天旗先生及周小江先生。 董事会下设三个委员会,各成员任职情况如下: 审核委员会由曾鸿基先生(主席)、区天旗先生及周小江先生组成。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周小江先生(主席)、张铁伟先生及曾鸿基先生。 提名委员会由曾鸿基先生(主席)、周小江先生及戴菁女士组成。 本公告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地点为香港。

2025-10-10

[星辉环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381,172股后的188,331,1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416,559.05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7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参与分配的股本计算,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6110元/股。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本次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可行,相关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定价依据公平合理,评估机构独立,评估方法适当。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相关文件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0-10

[赤峰黄金|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厚民)

解读: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代号:6693)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 公告载列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厚民的声明与承诺。李厚民表示,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李厚民声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在前述各类情形中任职。 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 本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其他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承诺任职期间将遵守监管规定,接受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与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声明人:李厚民 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控股公司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的人员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送。公司应做好信息保密,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股东会、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公司需平等对待投资者,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陈述。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建立调研记录和事后核实程序。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解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A股回购进展如下:A股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8月30日,实施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预计回购金额为2.5(含)亿元至5(不含)亿元,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累计已回购A股8,955.39万股,占总股本约0.4017%,累计回购金额约33,680.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3.53元/股至4.10元/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H股回购进展如下:累计回购H股11,400.60万股,占总股本约0.5114%,成交最高价为3.03港元/股,最低价为2.26港元/股,成交总金额约31,134.67万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9月,公司未进行A股及H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35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3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交易。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方式,通过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确保信息保密与合规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中国金融发展|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

解读:中国金融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23)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发生变动: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张铁伟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并退出提名委员会;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现任提名委员会成员曾鸿基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执行董事戴菁女士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变动后,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曾鸿基先生(主席)、周小江先生、戴菁女士。 该项委任是因应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修订(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而作出。董事会认为,该等变动有助于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企业管治常规水平。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张铁伟先生、李斌先生、戴菁女士、徐凯英先生及庞浩泉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曾鸿基先生、区天旂先生及周小江先生。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融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铁伟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须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须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可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中信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解读: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需要,旨在发挥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涉及三家关联方: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KAMOA COPPER S.A.。其中,拟与巴西矿冶公司增加购买商品交易额16.5亿元,调整后预计总额为89亿元;与Minera Las Bambas S.A.增加20亿元,调整后预计总额为80亿元;与KAMOA COPPER S.A.增加预付款利息收入5000万元,调整后预计总额为3亿元。上述交易金额差异主要因业务发展需要所致。 关联关系方面,巴西矿冶公司为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因控股股东董事兼职形成关联;Minera Las Bambas S.A.为公司参股公司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KAMOA COPPER S.A.为公司参股公司艾芬豪矿业的参股公司,均因董事兼职形成关联。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巴西矿冶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铌产品,向Minera Las Bambas S.A.购买铜产品。公司对KK铜矿拥有部分产量分销权,按行业惯例支付预付款并收取市场利率水平的利息,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评价和建议。内审部需保持独立性,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人员,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及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审计档案管理、奖惩机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等,须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资信情况,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评估风险。担保合同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并由律师审查。公司应加强担保全过程风险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重大变化。违规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环科产业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

解读: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环科产业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与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共同设立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公司认缴4.5亿元,占比45%。出资分三期实缴,比例为30%、30%、40%。基金自首期实缴完成日起3年为投资期,其后3年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但最迟不晚于2027年12月28日。公司已于2020年6月完成首期实缴出资1.35亿元。基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9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一),完成设立相关手续。 截至公告日,环科产业并购基金在投资期内已完成2个环保项目投资,自2023年6月起进入退出期。2025年10月9日,合伙人签署补充协议(二),对退出期及延长期的基金管理费计取方式作出调整: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原合伙协议执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管理费由按认缴出资计费调整为按实缴出资计费;2025年1月1日起,管理费定为每年120万元。本次调整不构成对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实质性修订。 本次补充协议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总额4.35亿元,涉及两个基金项目,均已进入退出期。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决策。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选人员主持。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受限于关联交易、全权委托等限制。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需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0

[北自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职时,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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