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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0

[美的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解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50亿元且不超过10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50-100亿A股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另一项回购方案,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15-30亿A股回购方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针对“15-3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20,564,59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77%,最高成交价为8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0元/股,支付总金额1,509,865,8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针对“50-10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76,781,1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94%,最高成交价为7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91元/股,支付总金额5,598,773,33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两项回购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公司将持续按照监管要求推进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复旦张江|公告解读]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解读:上海復旦張江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浦發銀行」)訂立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以自有閒置資金認購金額為人民幣2.10億元的浦發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產品成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該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期限76天,預期年化收益率範圍為0.70%-2.04%,掛鉤標的為歐元兌美元匯率。實際年化收益率根據觀察價格與期初價格的比較確定:若觀察價格低於期初價格的93.05%,收益率為0.70%;若觀察價格在期初價格93.05%至105.44%之間,收益率為1.84%;若觀察價格高於或等於期初價格的105.44%,收益率為2.04%。期初價格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北京時間14點彭博BFIX頁面公布的歐元兌美元定盤價,觀察價格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同時間同來源的定盤價。 該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因認購金額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故需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要求。 董事認為,本次認購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有利於提升集團資金回報,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浦發銀行為獨立第三方,主要從事企業及個人銀行服務,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碼:600000)。本集團致力於資金安全與流動性管理,此次投資風險評級為低風險。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须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之日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离职董事须在5日内移交工作资料,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忠实与保密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沟通审计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形成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0

[亦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补充公告(1)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及(2) 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解读:亦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65)就控股股東出售股份及根據特別授權發行新股份的關連交易發出補充公告。 於2025年9月16日,公司、控股股東與六名獨立買方(鄧雲開、林君樂、李育添、朱逸翹、弘明嬌、李小筠)訂立出售及認購協議。根據協議,控股股東同意出售銷售股份,買方同意以每股1.2港元的價格購買;同時,公司同意發行新股份,控股股東同意以相同價格認購等量股份。 認購價經公平磋商釐定,參考了出售價、近期市價、股價波動性及市場慣例。董事認為價格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完成交易須滿足多項先決條件,包括: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協議及特別授權;聯交所批准新股份上市;取得必要的內部及監管批准;各方陳述與保證持續真實;遵守GEM上市規則等。若條件未於2025年12月31日或協定延期日前達成或獲豁免,協議將自動終止。 出售事項與認購事項將依次完成,出售完成為認購的前提。若認購條件未能如期達成,雙方義務即告失效。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惟不包括李民強先生)認為,交易有利集團長期發展,可擴大股東及資本基礎,提升市場信心,並助於未來集資。所得款項淨額擬用作一般企業用途。 由於控股股東為執行董事李民強先生的聯繫人,本次交易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下的關連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审议经营、管理和发展事项。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报告或提交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应形成会议记录并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还明确了副总经理职责、议事规则、报告制度及保密要求。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市值管理遵循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监督执行;证券部为执行部门,负责计划起草、资源协调、股价监测及报告。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严禁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市值指标触发阈值或股价大幅下跌时,及时分析原因、沟通投资者、实施回购或增持。建立年度内部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评估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舆情响应等情况。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0-10

[申万宏源|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本息兑付并摘牌的公告

解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本息兑付并摘牌的公告。 本期债券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为92天,票面利率为1.57%,债券代码为134348,债券简称为“25申证D1”。相关发行情况已于2025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0月10日,摘牌日亦为2025年10月10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依照《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完成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并正式予以摘牌。 本次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健、黄昊;非执行董事朱志龙、张英、邵亚楼、徐一心、严金国;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小雯、武常岐、陈汉文、赵磊。 特此公告。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未披露者表决无效。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公司章程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667.7919万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研发制造。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10-10

[九方智投控股|公告解读]标题:采纳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建议宣派中期股息;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九方智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636)将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十时正在中国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会恒路399弄51号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将审议采纳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及建议宣派中期股息两项决议案。 董事会建议采纳2025年股份激励计划,旨在吸引并挽留人才,激励合资格人士为集团持续贡献。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为28,101,42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奖励形式包括受限制股份单位及购股权,行使价不低于授予日期联交所收市价或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较高者。归属性条件包括财务、业务、营运及个人表现目标,归属期一般不少于十二个月。计划有效期为十年,由采纳日起计。 董事会建议宣派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现金0.51港元。股息派发日期预计为2025年11月13日或前后,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为厘定股东资格,公司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5日,股份过户截止日为2025年10月31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股东特别大会将以投票方式表决,所有决议案均须以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2025年10月25日上午十时正交回公司香港证券登记处。董事认为相关决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建议股东投票赞成。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指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遵循政府定价、市场价格或合理成本加利润等原则。审议程序要求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重大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况下可豁免审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赢家时尚|公告解读]标题:补充公告

解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赢家公司时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补充公告,就建议向德林控股发行新股份提供进一步资料。此次认购事项旨在引入德林控股作为战略投资者,基于双方既有合作基础,德林证券曾担任本公司配售事项的配售代理,展现其专业能力。董事会认为,德林控股未来可在资本市场的潜在活动及战略举措方面为公司提供支持。 本次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29.6百万港元将全部用于偿还一项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的贷款融资。鉴于公司业务运营存在账期特性,董事会认为通过筹集新资本而非动用现有现金储备,有助于维持营运资金流动性。该笔款项可即时清偿负债,同时不影响持续经营所需资金。 认购事项结构设计力求最小化对现有股东的摊薄影响,认购价经公平磋商厘定,反映引入德林控股作为战略股东的长期价值。董事会认为,此次发行不仅以正向现金流履行了财务义务,更有助于与专业机构建立正式合作关系,为未来发展奠定战略基础。德林控股并非单纯财务投资者,具备为集团及股东创造附加价值的潜力。 承董事会命 赢家时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金明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2025-10-10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新华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符合条件时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程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需核实出席股东资格,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0-10

[申万宏源|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解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9月25日结束,发行规模合计人民币45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384天,票面利率为1.78%;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20个月,票面利率为1.93%。相关发行情况已于2025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期债券自2025年10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5申证09”,债券代码为“524452”;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5申证10”,债券代码为“5244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并于2025年10月10日在北京发布。

2025-10-10

[再升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因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决定将“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建成主体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第一阶段产线已投入使用。本次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变更,不影响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发表无异议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4,249.55万元,余额6,883.14万元。

2025-10-10

[灿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就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灿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276,800股,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总股本为77,106,974股。2023年5月25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14,889,391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为杭州鋆昊臻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1,723,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锁定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2025-10-10

[绿色动力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覆的公告

解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30)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北京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61号),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事项此前已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公告披露,涉及建议采纳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董事会表示,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采纳A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宜。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通函及会议通告,通函将载有A股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成苏宁先生及胡声泳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赵志雄先生、胡天河先生、燕春旭先生及胡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欧阳戒骄女士、郑志明先生及周北海先生。 本公告由董事会授权,代理董事长成苏宁签署。 (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责任,不对准确性或完整性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不承担因依赖本公告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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