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信用账户内股份。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任期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影响期间买卖股票。严格执行短线交易规定,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要求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减持计划及实施结果。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办法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该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审查监督。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启动聘用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选聘文件、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等。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在年报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前后任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记录。所有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0,201,56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党委等治理机构。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坚持依法治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0-13 | [北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内部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负责检查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内部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建立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3 | [北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3 | [北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诚实信用、善意行使权利,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须严格履行承诺,及时披露信息,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生持股变动、股份质押、司法冻结、立案调查等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转让控制权前需清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0-13 | [铭利达|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9,84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1%,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限售股股东包括达磊投资、卢萍芳、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共5户。其中达磊投资解除限售股份中有81,905,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待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减少至51,352,6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增加。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
| 2025-10-13 | [超颖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解读:超颖电子拟公开发行5,25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1,050万股,占比20%。战略投资者包括黄石市国鑫新动力产业投资基金、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超颖电子资管计划。前述投资者均与发行人存在战略合作关系或为高管及核心员工设立的资管计划,承诺认购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和6,000万元,获配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所有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律师事务所认为其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0-13 | [信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将于2025年10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471,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涉及股东6,649户,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形。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0,775,939股减少至70,304,6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2,963,621股增加至23,434,890股,总股本不变。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
| 2025-10-13 | [圣泉集团|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月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2024年4月3日完成新增62,252,198股股份登记,发行对象唐地源认购全部股份,限售期18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846,401,998股。唐地源承诺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现已严格履行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25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7.3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65,054,198股减至2,80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应增加。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异议。 |
| 2025-10-13 | [威高骨科|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因公司于2023年8月启动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8月27日累计回购2,713,876股,占总股本0.67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分红以总股本400,00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后397,286,12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9,728,612.40元,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实际与虚拟分派计算均为35.20元/股,差异影响为0,小于1%。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5-10-13 | [光明地产|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57号)锦如置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解读: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3月财务报表经审计,认为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为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60%)和上海欣影置业有限公司(40%)。2023年度至2025年3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4,248,951.50元、80,746,095.84元和164,761.91元。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2025年3月末账面价值123,797,360.26元。应收账款2025年3月31日为3,806,332.64元,其他应收款350.00元。应付股利6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由2023年末-51,631,160.19元增至2025年3月末-24,016,376.97元。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
| 2025-10-13 | [大连圣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获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激励对象名单已完成内部公示且无异议。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符合60日内完成授予的要求。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或禁止参与情形。公司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授予日及授予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0-13 | [纽泰格|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解读: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纽泰转债”(代码:123201)于2023年6月27日发行,募集资金3.5亿元,2023年7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转股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截至2025年6月12日,转股价格调整为15.04元/股。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价格为100.36元/张(含税),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赎回日为2025年11月5日,停止交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停止转股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赎回款将于2025年11月12日划至持有人账户。本次赎回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未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或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可采用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提案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起草,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组织机构调整、主营业务发展、财务预算决算、分支机构战略规划及ESG相关政策与目标,审议ESG议题政策与报告,识别监督ESG风险与机遇,并对相关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收集、议案拟订、会议组织等日常支持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总监,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由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安排,督促审计进度并审阅财务报表,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核。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与职务终止相关的赔偿安排等。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
| 2025-10-13 | [宝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宝光股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加强ESG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保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ESG信息披露遵循实质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ESG工作组负责信息收集与报告编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披露事宜。信息披露内容涵盖环境、社会和治理三方面,包括ESG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绩效表现等。公司定期编制年度ESG报告,披露平台为公司官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办法强调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确保披露合规。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