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14 | [明微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质,2024年末有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收入总额251,025.80万元。该所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强和林庆涛、质量复核人鲍灵姬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处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均同意续聘,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
| 2025-10-14 | [明微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丽红 解读:本人罗丽红,被提名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
| 2025-10-14 | [ST京蓝|公告解读]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资格与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部分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0-14 | [ST京蓝|公告解读]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6,976,223元,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制造与销售、技术开发与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七人。公司设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和董事权利义务,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 |
| 2025-10-14 | [ST京蓝|公告解读]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公司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累积投票、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事项有专门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
| 2025-10-14 | [ST京蓝|公告解读]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解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或被解职等情况。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后即生效;若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人员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及未了结事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保密义务持续有效。执行职务中违规造成损失的,离职不免除赔偿责任。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4 | [泛微网络|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9月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544,250股不参与分红,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58,058,823股,总股本为260,603,073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18%,影响较小。律师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2025-10-14 | [西安奕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解读: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票53,7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3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6,89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奕材员工资管计划、成都科创投、越秀产业投资、上汽金控、光谷半导体、晶合集成、合肥国投、长安汇通、屹唐创欣、国鑫创投、武创投、莱特光电、西部超导、高新金服、中船投资、电控产投、中电科投资、中保投基金等19名。各投资者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战略配售资格,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禁止性情形。 |
| 2025-10-14 | [神马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3日,授予12名激励对象共计38.5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47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安排视授予时间确定,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若在披露后授出,则分两期行权,比例各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至2027年累计净利润为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行权比例。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 |
| 2025-10-14 | [神马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3日,该日为交易日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未按规定分红、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不得任职董事高管等情形。公司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授予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手续。 |
| 2025-10-14 | [炬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归属比例为100%。因离职,9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4,91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股。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共430名,归属数量合计1,040,616股。李小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兴胜、侯栋先生因可能存在短线交易风险,其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暂缓办理。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归属登记手续。 |
| 2025-10-14 | [*ST云网|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46.11%,未达增长率不低于100%的目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6,799.49万元,未达不低于500万元的要求。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合计2,538.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2%。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0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5,229.83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并办理注销登记及减资程序。 |
| 2025-10-14 | [华东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华东医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9月28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9月27日届满。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为53.89%,满足不低于50%的业绩考核目标。1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
| 2025-10-14 | [华东医药|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53.89%,满足不低于50%的增长目标。16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尚需进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手续。 |
| 2025-10-14 | [必贝特|公告解读]标题:必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解读: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发行由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拟公开发行新股9,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800.0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760.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机制调整。网上路演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T-1日)14: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和中国证券网进行。发行人管理层及保荐人相关人员将出席。招股意向书等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
| 2025-10-14 | [西安奕材|公告解读]标题:西安奕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解读: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7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62元/股,将于2025年10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发行人尚未盈利,上市后将纳入科创成长层。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包括保荐人子公司、员工资管计划及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企业等。网下发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发行市销率为16.41倍,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网上投资者需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网下配售设限售期,分别为9个月、6个月,战略配售限售期为12或24个月。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450,682.75万元,低于需求金额。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 |
| 2025-10-14 | [禾元生物|公告解读]标题:禾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解读: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8,945.1354万股,发行价格为29.06元/股。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748.0508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9.54%。网上发行初始数量为1,431.2000万股,因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达2,767.09倍,超过100倍,启动回拨机制,将719.75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50.9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发行总量的29.89%,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431344%。网上申购缴款日为2025年10月16日(T+2日)。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10-14 | [西安奕材|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解读: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53,7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约13.3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26,890.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战略配售对象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奕材员工资管计划、成都科创投、越秀产业投资、上汽金控、光谷半导体、晶合集成、合肥国投、长安汇通、屹唐创欣、国鑫创投、武创投、莱特光电、西部超导、高新金服、中船投资、电控产投、中电科投资、中保投基金等20名投资者。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
| 2025-10-14 | [西安奕材|公告解读]标题:西安奕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解读: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西安奕材”,代码688783,网上申购代码787783。本次发行数量53,7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403,7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3.32%。发行价格8.62元/股,未超出四数孰低值8.7421元/股,发行市销率为16.41倍。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战略配售数量26,89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50.00%;网下发行数量21,512.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5,378.00万股。网下申购日为2025年10月16日,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0月16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尚未盈利,上市时可能纳入科创成长层。募集资金总额预计463,583.60万元,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
| 2025-10-14 | [长芯博创|公告解读]标题: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行权涉及5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14,50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行权价格为21.0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操作,行权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2至2024年合计营业收入为51.08亿元,超过2020年营业收入7.77亿元的530%。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达优秀或合格,满足行权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