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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多项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交易。其中包括:因应建立新的追踪指数ETF进行对冲(相关证券占已发行类别证券少于1%,且占该篮子证券或指数价值少于20%),卖出35,670股;因客户主动发出并由客户需求驱动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14,100股,总金额为2,141,790.00港元,成交价均为151.90港元;同因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138,000股,总金额为20,959,930.00港元,最高价为151.90港元,最低价为151.70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拥有。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织架构、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决议执行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或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回避表决情形及决议实施监督机制。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批。相关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保密义务等内容也予以明确规定。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交易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衍生权证,由MSHK代表MSAP于2025年11月6日买入100,000股,总金额为5,700.0000美元,成交价格均为每股0.0570美元。该交易属于在要约期前,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认可的指定庄家,为既有衍生工具或一系列交易所买卖期权进行的做市或提供流动性的活动。MSHK on behalf of MSAP是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范围,要求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和披露。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财务负责人需定期报告资金占用情况,外部审计师应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立即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确需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于2025年11月6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32,200股,总金额为4,890,871.60港元,最高价为每股151.90港元,最低价为每股151.70港元;同日卖出1,222股,总金额为185,560.20港元,最高价为每股151.895港元,最低价为每股151.30港元。相关交易为该公司自身账户进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的公司,且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第(5)类联系人。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不包括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投资审批根据金额和财务指标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重大投资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统筹投资事项,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和实施监督,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转让与收回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Global Markets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作出披露。该实体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多笔买入交易,合计买入100,700股恒生银行股份,每股价格介乎151.80港元至152.00港元。交易完成后,其持有恒生银行股份总数增至1,190,038,375股,占该类别证券的63.5386%。上述交易为本身账户进行。Global Markets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为要约人,最终由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拥有。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合同订立、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制度强调担保行为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分支机构擅自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担保、超额担保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原则上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加强对被担保人资信和偿债能力的持续监控。发生逾期或风险情况时,应及时披露并启动追偿程序。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汇丰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作出披露。该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两笔买入交易,分别购入200股,每股价格151.7000港元,以及4,700股,每股价格151.8700港元。交易完成后,其持有恒生银行股份总数为1,371,391股,占该类别证券的0.0731%。本次交易所涉股份为全权委托投资客户的账户进行。汇丰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为HSBC Holdings plc最终控股的公司,且被认定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一致行动人士中的第一类联系人。

2025-11-07

[利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603629: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会议参与、工作记录及述职要求。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该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多笔买卖交易,买入股份共计50,340股,卖出股份共计51,536股,每股价格均为151.9000港元。交易后持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由11,163,421股增至最高11,212,170股,随后因卖出交易减少至11,161,043股,占该类别证券比例在0.5959%至0.5986%之间波动。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拥有的公司,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属一致行动下的联系人。本次交易系为全权委托投资客户的账户进行。

2025-11-07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解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办法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信息传递审核程序、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办法还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披露时点及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2025-11-07

[中芯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1日起停牌,2025年9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预案并复牌。此后,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5年11月8日发布交易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交易议案,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等后续程序。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025-11-07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187.859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及投资管理、物业管理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内容。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包括订立衍生工具合约,涉及参照证券数目3,800,参考价为每股152.0478港元,已支付总额577,781.4994港元,交易后数额为260,755。同时进行了多笔清结衍生工具合约操作,分别涉及参照证券数目300、300和100,参考价介于152.0603至152.0952港元之间,对应已收取总金额分别为45,618.0999港元、45,618.0999港元和15,209.5212港元。另有两笔交易为行使衍生工具所附权利,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214和220,参考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已收取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性质均为客户主动利便客户买入或卖出。涉及的衍生工具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26年1月30日、5月29日及10月30日,参照证券数目合计分别为200、300、1,000和1,100股,以及7,800股,参考价介于$151.8355至$151.8824之间。所有交易均已支付或收取相应金额,交易后持有数额为零。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该公司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2025-11-07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解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股份变动管理要求及禁止转让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5-11-07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Global Markets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于2025年11月6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100,700股,总金额为15,293,04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8000至152.0000港元。同日,该公司为清结因客户需求带动交易所产生的自营持仓,卖出了Delta 1产品合计100,400单位(包括100,000单位、300单位和400单位),总金额为15,311,850.912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52.0540港元、152.0732港元和152.0724港元。相关平仓操作已于初始交易日后交易日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完成。Global Markets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为要约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该公司最终由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拥有。

2025-11-07

[信达地产|公告解读]标题: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解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需符合披露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按时披露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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