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2 | [中利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利集团,证券代码:002309)于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核实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须更正或补充;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且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
| 2025-11-12 | [嘉欣丝绸|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对董事会负责。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传音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绮汶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查,黄绮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禁入或认定措施,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仅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经批准的理财对象和产品。审批权限按《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实施。使用募集资金需符合科创板监管要求,购买保本型产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明确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离职后需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守商业秘密,并对持股转让作出限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规定。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内容。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明确了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职责,并建立了信息保密、暂缓与豁免披露、财务内控等机制。公司应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流程、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制作要求,以及保密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使用应遵循主营业务方向,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定期出具核查报告。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制度明确交易原则、审批流程、职责分工及风险控制措施,适用于公司境内外主体。交易仅限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开展,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交易规模履行审批职责,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外汇衍生品制度同时失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关联交易的认定、决策权限、回避制度、定价原则、信息披露及豁免情形等内容。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关联人涵盖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制度规定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强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机制,并对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作出特别规定。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在H股上市后的对外投资活动,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岗位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对外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分级审批,重大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可行性研究、资产评估、投后管理、档案保管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强调反担保措施、风险控制和责任人责任,并要求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频率、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权范围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涵盖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明确了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细则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生效,原相关细则自动失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审议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4名,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战略筹划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不适任的情况。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传音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规则、申报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涵盖股份买卖限制期间、减持比例、禁止转让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同时遵守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定。 |
| 2025-11-12 | [传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解读: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及程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与职责,并涵盖信息披露、通知公告方式及章程修订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