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5 | [爱司凯|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解读: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用途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爱数特将参与认购,相关协议签署程序合法。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
| 2025-11-15 | [航天智造|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传光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10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20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军用爆破器材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高比例同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11-15 | [山水比德|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以及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议案。 |
| 2025-11-15 | [山水比德|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38%。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
| 2025-11-15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
| 2025-11-15 | [迪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决策等制度。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99%,所有议案均获相应表决权通过,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1-15 | [众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由副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44,87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778%。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1-15 | [新宙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周艾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周艾平先生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艾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周艾平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270,086股,占总股本的0.3036%,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
| 2025-11-15 | [山水比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聪先生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现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王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13.44万股,符合相关任职条件。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已组织相关方对问询事项进行逐项回复。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邹华、邹子涵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权,交易价格为25,750.44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交易对方中邹华、邹子涵等19人作出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至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500万元。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邹华、邹子涵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的股权,交易价格为25,750.44万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绩承诺方承诺2025年至2027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0,5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为春晖仪表,主营温度传感器、微型铠装电加热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告披露了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收益法评估、历史沿革等事项,并对军品客户收入下滑、境外贸易摩擦影响、毛利率变化等问题进行了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
| 2025-11-15 | [航天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07%。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调整军用爆破器材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等2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核查并披露修订后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更新2025年1-9月财务数据、补充标的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交易合理性、专利、标准起草情况等,并补充评估依据及协同进展、交易对方承诺等内容。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公告详细说明了本次交易的目的、方案调整、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历史沿革、生产经营合规性等内容,并对标的资产的市场地位、协同效应、业绩承诺、整合管控措施等进行了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国金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3106%股权,交易对方为邹华、邹子涵等22名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报告对交易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协同效应、业绩补偿安排等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解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告说明了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属于上下游关系,具备协同效应,符合创业板定位;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程序合规;对不同交易对方采用差异化支付方式具有合理性;业绩承诺安排能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标的公司历史沿革清晰,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标的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资质,挂牌期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口头警示情形但已整改;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系战略调整所致,不影响本次交易。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解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出具核查意见。公告涉及本次交易目的、方案、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历史沿革等内容,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定位,具备协同效应,相关安排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5-11-15 | [春晖智控|公告解读]标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专项核查函》 有关资产评估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解读: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对标的资产2025年1-9月业绩实现情况、民品和军品销售单价与销量预测依据、毛利率预测合理性、前次增资及本次评估差异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标的公司实际业绩与预测无重大差异,民品军品定价和销量预测具备合理性,毛利率预测谨慎,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源于盈利能力提升、资产增加及折现率变化。评估师认为本次交易评估定价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