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审核、风险管理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议事规则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履职要求等内容,并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在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职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报告。本议事规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办法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类型及管理原则,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权限,细化了投资决策、执行、审计及信息披露流程。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需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重大投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计。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产生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明确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及变动行为。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限制、信息披露要求、账户管理及锁定机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对股份减持计划、信息申报、监管措施及违规处罚等作出具体安排。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了关联方认定标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重大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关联董事及股东在表决时应予回避。制度还规定了持续关联交易的协议管理、年度审核及合并计算规则。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旨在提升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涵盖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等多个方面。政策强调用人唯才原则,设定可计量目标,包括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组成,并逐步提高女性董事比例,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政策执行,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组合,确保多元化目标落实。该政策将于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草案)》,旨在系统化管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与气候相关议题,满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ESG报告守则要求。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ESG重大事项决策,设立可持续发展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任组长,行政、人力、审计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环境、社会范畴的数据收集与管理,子公司设数据管理员。制度规定了数据收集、审核、报送流程,要求定期提交定量与定性资料,并由第三方机构协助编制ESG报告。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和保存要求。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解读: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司利益,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为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司及相关机构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影响国家安全的文件需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会计档案等工作底稿应存放在境内,确需出境的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强调内幕信息保密,建立信息披露的审核、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5 | [麦捷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11 解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定,禁止控股股东干预。选聘程序包括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特定情形,并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制度还规定了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15 | [四方精创|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担保原则、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是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关联方担保等情形须股东会批准。公司需审查被担保人资信,签订书面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并加强担保全过程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 |
| 2025-11-15 | [马可波罗|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55,999.38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34,138.23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无异议。 |
| 2025-11-15 | [狮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东方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标的为利珀科技97.4399%股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对本次交易的合规性、标的资产估值、财务状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构成重组上市。 |
| 2025-11-15 | [狮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解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对交易方案、标的公司股权、配套募集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包括交易定价差异、业绩承诺安排、股份质押可行性及资金来源等,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
| 2025-11-15 | [炬申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客户富盛物流的业务模式、关联关系、合作商业实质等问题。富盛物流成立于2024年6月,为发行人2024年前五大客户,收入4,494.33万元,毛利率0.02%。其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依托团队资源整合能力承接天山铝业运输订单,并将部分业务转包给发行人。发行人通过富盛物流切入煤炭和氧化铝运输环节,以完善电解铝全产业链物流服务布局。经核查,富盛物流与发行人及天山铝业均无关联关系,合作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商业贿赂。 |
| 2025-11-15 | [*ST宝鹰|公告解读]标题: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前路成霖工业区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评估对象为包含地上建筑物及分摊土地使用权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23,156.81平方米,土地面积19,192.9平方米。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为8,687.25万元,账面价值94.82万元,增值率9,06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