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7 | [浩瀚深度|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改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1-17 | [泰瑞机器|公告解读]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解读:泰瑞机器于2024年7月2日发行3,37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3,78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552.93万元,债券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初始转股价格为8.29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8.15元/股。2025年11月,公司董事会增选郑佳辰为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祝新辉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变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 |
| 2025-11-17 | [申万宏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本息兑付并摘牌的公告 解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于2024年11月14日发行,发行规模30亿元,票面利率1.93%,期限365天。兑付日与摘牌日均为2025年11月14日,申万宏源证券已按约定完成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并予以摘牌。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审计范围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强调审计独立性、客观性和保密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对重大投资、高管离任等事项可实施专项审计,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实施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投票权计算方法、投票程序及当选原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还明确了当选董事的得票要求及选举结果确认程序。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职责、职权范围及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分为常会和临时会议,研究决策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考核机制及解聘程序等内容。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申报、减持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发生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可能受到处分。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行为。明确离职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计、股份转让限制及忠实义务延续等内容。董事辞职在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公司有权对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人员追责,并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及条件。对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登记知情人信息,并在条件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暂缓、豁免程序,确保合规披露。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进行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的还需报股东会批准。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查条件、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和责任人责任。制度强调对外担保需统一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不同情形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议事规则规定了委员任职条件、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履职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强调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内部控制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并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机制等内容。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再融资相关公告及收购报告书等。公司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于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诉讼、股东持股变动等,公司应在触发条件时及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职责分工、审核程序、档案管理和保密责任,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制度涵盖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行业变化、风险情形及公司基本信息变更等,并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追究机制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披露信息为基础,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内容、活动方式、档案管理及相关合规要求。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和股东会权利义务、董事和董事会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合并分立减资解散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060,00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结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
| 2025-11-17 |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解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定专项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款项、拆借资金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要求严格限制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需及时披露。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被占用资金,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