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7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同时规定了内部审批流程、登记归档要求、知情人保密义务及后续披露情形,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7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在重大事项进程中制作备忘录并保存相关档案至少10年,且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

2025-11-17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组织实施。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程序、财务内部控制、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保密要求,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7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议事程序、决策流程及记录要求等内容。

2025-11-17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合规披露、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法务部为日常职能部门。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内容,涵盖信息披露、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维护、保障股东权利等。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官网、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路演、调研接待及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要求在相关活动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所有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形成记录并妥善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制度还对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与分析师及媒体的互动作出规范。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及监督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0年。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档案保存期限等。

2025-11-17

[极兔速递-W|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64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9.70港元至9.86港元,加权平均价为9.7705港元,总代价为6,253,120港元。该等股份购回在联交所进行,拟全部持作库存股份,不拟注销。本次购回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为8,006,227,857股。公司确认此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购回授权于2025年6月18日获决议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上限为889,651,286股,截至本次购回,累计已购回3,673,000股,占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0.0413%。本次购回后30日内(即截至2025年12月17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审计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旨在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内部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负责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合同审计、专项审计等,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依法移送处理。

2025-11-17

[国际家居零售|公告解读]标题:自愿公告-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股份

解读:國際家居零售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73)於2025年11月17日宣布,根據其重續的股份獎勵計劃,董事會決議無償向承授人授出合共428,000股獎勵股份,須待承授人接納。該等股份來自公開市場購回的現有股份,不涉及發行新股份,不會對現有股東權益造成攤薄。獎勵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0.06%,按聯交所 preceding 收市價每股0.78港元計算,總價值約334,000港元。其中78,000股授予執行董事,其餘授予集團其他僱員。獎勵股份將於授予日起兩年內每年平均歸屬。向執行董事授出股份已獲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批准,相關執行董事已就該決議放棄投票。由於執行董事為公司關連人士,該項授出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但全部適用百分比率低於0.1%,獲豁免遵守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亦豁免遵守服務合約相關條文的規定。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细则还规定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回避制度。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规定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接受离任审计,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制度还明确了离职后的忠实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1-17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市值管理制度

解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市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维护市值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市值管理指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通过战略管理行为提升投资价值。公司应坚持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开展市值管理。董事会负责领导,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严禁操纵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需建立市值监测预警机制,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一年内最高价的50%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加强沟通、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推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25-11-17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2025-11-17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过规定阈值,或影响盈亏性质等。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内审部门需调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可附加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本制度执行。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7

[东望时代|公告解读]标题: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董事会修订)

解读: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文件详细列出了董事会职权、董事任职资格、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并强调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该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对外担保行为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要求提供反担保,并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旨在控制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2025-11-17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负责日常登记、披露及备案工作。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重大诉讼、资产查封、高管变动等尚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及其亲属等。公司对内幕信息流转实行严格审批,要求如实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并建立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公司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传播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视情节受到处分,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用于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被收购时的决策措施等事项。会议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及档案需妥善保存,相关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1-17

[海天味业|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海天味业关于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解读: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共计5,000,000股,以36.87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2025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约0.085%。本次实际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根据计划安排,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公司将按规定持续披露后续进展。

2025-11-17

[西藏城投|公告解读]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公司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及时登记知悉人员信息,并对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内幕交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