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会议通知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表决结果由律师见证并公告。 |
| 2025-11-20 | [剑桥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截至2025年11月19日的已发行股份变动情况。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8,019,841股。2025年11月19日,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向董事发行新股75,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1848元,占已发行股份比例0.028%;同时向董事以外的参与者发行新股7,493,532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1848元,占已发行股份比例2.7959%。上述变动后,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增至275,588,373股。本次股份发行已获董事会批准,并符合相关上市规则及法律要求。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明确了资助申请流程、信息披露内容及后续跟踪管理要求。 |
| 2025-11-20 | [科济药业-B|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168,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17.54至17.85港元,合计支付总额2,974,372.8港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未拟注销。购回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77,942,405股,其中已发行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结存574,806,905股,库存股结存3,135,500股。此次购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依据2025年5月22日通过的购回授权实施,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624%。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5年12月20日)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此前于2025年10月21日及10月23日分别有250,000股和205,000股购回股份待注销但尚未注销。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58,222.5094万元,经营范围涵盖UPS电源、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光伏电站、数据中心等领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并明确了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 |
| 2025-11-20 | [万科企业|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力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就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订立框架协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87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59,748,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51%。其中,A股股东现场出席23名,H股股东现场出席3名,网络投票A股股东3,849名。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71%,反对占1.2122%,弃权占0.150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权职责及行为规范。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还明确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程序,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制度、考核与奖惩机制等内容。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业务操作,防范汇率风险。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规定业务须基于实际经营需求,禁止投机与套利。业务审批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
| 2025-11-20 | [同得仕(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财务表现之最新消息 解读:同得仕(集團)有限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內幕消息公告。董事會基於對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之初步審閱及現時可得資料,預計本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不多於港幣9,000,000元,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虧損約港幣14,800,000元有所減少。虧損收窄主要由於集團營運效率及成本管理的改善。上述數據為初步評估結果,尚未經核數師審核或審閱,最終業績仍需經獨立核數師審閱以及審核委員會和董事會批准。預計中期業績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下旬公佈。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反贪腐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原制度名: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贪腐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旨在预防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所有经营活动,明确腐败、舞弊及严重违规行为的定义,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并保护举报人信息。审计部为受理和调查主体,重大案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处理。对查实的舞弊行为将追责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设立举报奖励机制。 |
| 2025-11-20 | [中国水业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清盘呈请最新情况 解读: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9)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就清盘呈请的最新情况作出披露。此前,国际金融公司已提交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接获一名债权人高原发出的通知,表示其有意出席定于2026年1月21日举行的呈请聆讯,支持该清盘呈请。该债权人的未偿还债务为3,000,000港元,涉及公司于2018年4月6日发行的债券本金。截至公告日期,法院尚未颁布清盘令。公司正寻求法律顾问意见,评估后续步骤及可能采取的行动,并将积极与呈请人和支持债权人沟通,在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的原则下,协商妥善解决方案,包括推动尽快撤回呈请。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时应谨慎行事。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相关方应提供反担保。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及时披露担保履行情况及风险事项。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子公司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如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诉讼等)、招股说明书等。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公司还建立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以及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虚假宣传等行为。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件、股东会、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沟通,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保障投资者权利行使与诉求处理。 |
| 2025-11-20 | [医汇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 — 亏损减少 解读:醫匯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61)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刊發內幕消息公告。根據對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查,預期該期間虧損淨額不超過31,000港元,較2024年同期約916,000港元的虧損淨額大幅減少。虧損減少主要原因包括:於2025年2月完成出售虧損附屬公司恒泉有限公司,使經營虧損減少;以及報告期內實施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目前業績仍在編製中,相關數據未經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審核,實際結果可能有所差異。集團中期業績預計於2025年11月26日或前後刊發。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与程序。规程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审计工作,并可提议聘任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与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督促审计进度,就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规程还要求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对重大缺陷及时报告。委员须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 |
| 2025-11-20 | [鹰瞳科技-B|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20,000股H股股份,每股购回价为11.97港元,总代价为239,400港元。本次购回股份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且拟持作库存股份,不拟注销。购回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为103,568,013股,其中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结存为102,824,513股,库存股增至743,500股。此次购回占购回前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0.019%。公司确认该购回行为已获董事会授权,并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10,315,601股,截至目前累计已购回331,5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3214%。本次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5年12月20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审计程序等内容。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经济活动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
| 2025-11-20 | [科士达|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投向。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
| 2025-11-20 | [烯石电车新材料|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布 解读:烯石电动汽车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28)董事会宣布,公司拟向潜在买方出售其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可能出售事项”)。若该交易落实,将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章的相关规定。目前,有关可能出售事项的具体细节仍有待进一步磋商,并需签订正式协议。截至公告日期,公司与潜在买方尚未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因此该出售事项未必会进行。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如最终协议达成,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时作出进一步公布。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兴达、陈奕仁、仇斌,非执行董事马力达,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谈叶凤仙、王云才、廖广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