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审查薪酬方案,提出薪酬建议,并对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所持公司股份的申报、披露、锁定、转让限制及禁止交易情形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股份变动管理、信息申报、账户管理、违规处理等方面,强调在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禁止买卖股票,并对短线交易、内幕信息防控等作出具体规定。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相关信息在条件消除或泄露风险增加时需及时披露,并报送监管机构。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要求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告的管理、培训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条件、职权范围、任期及解聘程序,设立总经理会议作为执行机构,规范会议制度、日常分管工作、公文审批流程及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同时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禁止行为、考核监督机制及责任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反洗钱、反垄断及经济制裁工作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反洗钱、反垄断及经济制裁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反洗钱、反垄断及经济制裁工作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审计部负责统筹协调与实施,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承担直接责任。制度涵盖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裁名单监控、信息保密、员工培训等内容,要求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禁止与制裁名单主体交易,并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公司还强调反垄断、反腐败、贸易合规等内部控制要求,由审计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由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证券投资部为执行部门。公司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相关活动记录至少三年。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程序及资格审查,提出任免建议,检讨董事会架构与组成,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事务管理、保密制度及内幕知情人管理等内容,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并规定了信息报告、审核、披露流程和责任主体。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7%。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已达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确认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合法合规。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审查意见 解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南京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00股。公司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20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已达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解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函。原承诺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23年已延期2年。因正和兴港及镇江码头经营业绩未达注入上市公司标准,省港口集团申请将2023年承诺中第(6)款履行期限再延长2年至2027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延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延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 |
| 2025-11-25 | [*ST中装|公告解读]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中装转2 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解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召开"中装转2"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特别授权东兴证券行使表决权。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债券持有人需在2025年12月9日16:00前完成登记及表决票送达。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且持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4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登记地点为南京港口大厦A座1807室。 |
| 2025-11-25 | [南 京 港|公告解读]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涉及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135,300股。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5 | [伊戈尔|公告解读]标题: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解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10.3124万元。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章程还明确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治理机制。 |
| 2025-11-25 | [*ST炼石|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向下除权的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873,100,87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99股的比例转增522,987,424股,总股本增至1,396,088,300股。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偿付债务。公司预计实施后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风险。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未能执行可能导致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 |
| 2025-11-25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顾康、顾小舟及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动稀释及集中竞价减持,导致合计持股比例由31.36%下降至30.00%。其中,小洲光电于2025年6月减持1,252,840股,顾小舟于2025年11月24日减持170,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40,399,660股,占总股本的30.00%。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 2025-11-25 | [澳华内镜|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康、顾小舟及控制的企业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31.36%减少至3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本次变动系因小洲光电于2025年6月减持1,252,840股,以及顾小舟于2025年11月24日减持170,300股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已披露承诺,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相关方已履行减持计划预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