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5 | [上纬新材|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需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原则,仅限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制度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金融衍生品交易需由专业机构进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出现重大风险须及时报告并披露。公司审计部定期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宗旨、内容、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措施等。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内幕信息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总则、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的章程制定、人事任免、财务管控、投资决策、信息披露等实施管理。子公司需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政策,重大事项须按规定报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制度、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涉及重大金额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超过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公司税后利润应依次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决议、纪律、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分别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资金占用的类型,禁止公司以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并规定了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清偿原则及以资抵债的条件和程序。公司需加强担保管理,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资金往来,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采取措施清偿。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应在年报中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原则、决策权限、审批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对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评估。公司财务部和证券法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和合规审查,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制度还明确了担保期间的风险监控、信息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条件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管理流程、实施监督、转让收回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在不同投资规模下的审批权限,并强调投资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战略,注重风险防控和资金安全。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董事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禁止交易期间、转让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ESG治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需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监督ESG工作实施,审阅年度ESG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并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明确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防范措施。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资助对象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措施及董事会意见等内容。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管公司重要文件等,并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考核。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79,745,172元,股份总数为279,745,172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并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资助、独立董事职责等作出规定。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规则。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部分高管,并决定其他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激励与约束机制,强调总经理应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同时规定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大股东等,并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还明确了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及时上报的追责机制。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制度涵盖投资范围、审批权限、实施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证券投资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债券等投资行为,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远期、期权等。资金来源限于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审批方面,根据投资金额和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账户管理、风险监控、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25 | [精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交易的范围、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对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占比超过10%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超过5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股权变更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以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为计算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