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5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解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商誉减值、境外收入真实性等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剩余资金永久补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境外收入真实,财务性投资金额较小。 |
| 2025-11-25 | [厦门港务|公告解读]标题: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解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相关回复文件。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回复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因工作量较大,已申请延期不超过30日提交修订后的回复文件。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 2025-11-25 | [合肥城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新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新珀置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6亿元贷款,公司按7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52亿元,担保期限五年。新珀置业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因新珀置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336,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69,8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6%,无逾期担保。 |
| 2025-11-25 | [合肥城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肥兴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的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2年,融资费率为3.5%/年。兴泰保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葛立新兼任其董事长,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已发表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2025-11-25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门钨业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解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版本4.0),明确公司及权属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制度涵盖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全流程管理,强调战略规划需基于市场洞察和六方定位,并建立五维目标管控体系。规定战略发展规划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党委和总裁班子组织制定,战略发展中心负责执行。权属公司须设立战略规划管理职能部门,落实规划编制与执行。制度同时明确禁止未经审批新增产品或擅自变更战略规划。 |
| 2025-11-25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解读:厦门钨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控股厦钨电机并纳入合并报表。审计委员会亦同意因增资被动形成的对外担保事项,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协议将同步终止。同时,同意调整关联方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及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
| 2025-11-25 | [新天绿能|公告解读]标题:新天绿能关于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解读: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摘牌方式收购崇礼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和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各49%股权。建投新能源作为唯一竞标方,已确认为受让方,崇礼风能公司49%股权受让价为6,765.0527万元,张北风能公司49%股权受让价为5,658.765万元。双方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建投新能源将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建投新能源将持有上述两家公司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相应调整。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
| 2025-11-25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门钨业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厦门钨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同意,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 |
| 2025-11-25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门钨业关于向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解读:厦门钨业拟向厦钨电机非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厦钨电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资前,厦钨电机为控股子公司势拓御能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10,018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增资完成后,该担保将被动形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厦钨电机拟继续为势拓御能提供不超过10,018万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且无逾期担保。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5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门钨业关于权属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解读:厦门钨业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资19,500万元,权属公司厦钨嘉泰拟出资175万元,与福创投、福建省投、福建海丝共同发起设立福创嘉泰益鑫(厦门)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50,000万元,主要投资新材料及智能制造领域,围绕公司钨钼、能源新材料、稀土及下游应用产业链开展产业并购整合。基金管理人为福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基金期限7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正常经营。 |
| 2025-11-25 | [中国建筑|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建筑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解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杰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该聘任经公司董事兼总裁文兵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建议,任期至董事会另聘或解聘时止。黄杰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相关处罚,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
| 2025-11-25 | [宏盛华源|公告解读]标题:宏盛华源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解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丁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丁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 |
| 2025-11-25 | [中国建筑|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建筑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解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控股子公司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中建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其中贷款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超过3亿元。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标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姬少光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姬少光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解读:2025年11月25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规定履行职责。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要事项的信息报告范围、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及保密义务。报告人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负责人、参股公司派出的董监高及控股股东等。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时限、方式、后续进展更新要求以及未履行义务的追责机制。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专门委员会设置及履职保障措施。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2025年11月 解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标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查程序。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性、合法性、必要性原则,禁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对不同金额和性质的关联交易具有审批权限,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特定情况下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包括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披露担保事项、控制担保风险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并取得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公司需在印章管理中明确担保事项审批权限,并对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5 | [丽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解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包括股东会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职责、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标准等。修订后的章程将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