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 [昊海生物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股份变动情况进行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回155,700股H股,每股购回价介于27.54至28.00港元之间,总代价为4,326,132港元。该等股份拟注销,不持有作库存股份。本次购回属于公司已授权的股份购回计划的一部分,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3,914,184股。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已累计根据授权购回1,558,300股H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3.9812%。购回后30日内,公司不会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H股购回严格遵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 2025-11-26 | [康希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A股股份注销实施的公告 解读: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06,098股A股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7,449,899股减少至247,043,801股,其中A股由114,778,999股减至114,372,901股,H股数量不变。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债权人通知义务,未收到债权人异议。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上市条件造成重大影响。 |
| 2025-11-26 | [大唐发电|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 解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1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阿拉善左旗公司吸收合并左旗新能源公司的议案》,同意大唐(阿拉善左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阿拉善左旗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表决结果为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9万元。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11-26 | [*ST三圣|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解读: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至26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控股股东潘先文持有的28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3.8698%,占公司总股本的0.6481%,该股份非限售股。本次拍卖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执行,最终因无人出价导致流拍。公司表示此次流拍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并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6 | [金海高科|公告解读]标题:金海高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15元/股。截至2025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07%,实际支付金额39,999,901元,回购价格区间为10.64元/股至13.19元/股。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在36个月内使用则依法注销。 |
| 2025-11-26 | [勤上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解读: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董事会确认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
| 2025-11-26 | [中国电力|公告解读]标题:二零二五年十月售电量 解读: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10月售电量数据。2025年10月,本集团合并总售电量为9,235,140兆瓦时,较2024年同期减少5.29%;2025年首十个月累计售电量为105,502,111兆瓦时,同比下降2.51%。
按发电厂类型划分,全资拥有或控制的发电厂中,水力发电10月售电量同比增长55.32%,但前10个月累计下降6.16%;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10月分别同比下降2.69%和3.67%;燃煤发电和天然气发电10月同比分别下降18.33%和22.14%。环保发电10月同比增长15.15%。
主要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发电厂中,风力和光伏发电10月售电量分别同比下降35.83%和38.17%;燃煤发电同比增长22.84%。前10个月,联营及合营电厂燃煤发电售电量同比增长10.49%。
公告说明,部分发电项目因控制权变化,售电量分类已作调整。相关数据基于内部管理记录,未经审计。 |
| 2025-11-26 | [金迪克|公告解读]标题: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5日、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自查并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465.76万元,同比增长91.93%,净利润为-8,647.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111.37万元,预计全年存在无法盈利的风险。本年度生产季已结束,取得批签发证明的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约156万支,不再新增批签发。产品销售受季节性及市场推广影响,存在销售不确定性,且已销售未接种疫苗可能办理退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 2025-11-26 | [欧康维视生物-B|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 OT-702获批于中国上市 解读:欧康维视生物(股份代号:1477)自愿发布公告,宣布OT-702(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EYLEA生物类似药)已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成人的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和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该产品由集团合作伙伴山东博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55)开发。根据双方于2020年10月签订的合作及独家推广协议,欧康维视与博安生物共同推进OT-702的III期临床试验,并获得在中国推广及商业化该产品的独家权利。OT-702为可溶性诱饵受体,能结合VEGF-A、VEGF-B及PIGF等细胞因子,阻断VEGFR信号通路,抑制新生血管生成并降低血管通透性,适用于治疗视网膜及脉络膜的病理性新生血管类眼部疾病。作为EYLEA的生物类似药,OT-702可依据《生物类似药相似性评价和适应症外推技术指导原则》申请获批EYLEA在中国已批准的全部适应症。董事会提醒,公司无法保证最终成功商业化该产品,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
| 2025-11-26 | [*ST星农|公告解读]标题:*ST星农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担保进展公告 解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星光装备制造(德清)有限公司向湖州市飞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提供3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万元(含本次)。本次担保属于前期预计额度内,无反担保。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4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6%,无逾期担保。 |
| 2025-11-26 | [百胜中国|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当日,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购回215,731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介于47.79至48.65美元之间,总代价约1040万美元,拟全部注销;同时在香港联交所购回52,800股,每股价格介于370.80至374.60港元之间,总代价约1966.7万港元,亦拟全部注销。此前于2025年11月24日在美国购回并已于25日注销216,545股,每股价格48.03美元。此外,因长期激励计划实施,于11月25日发行新股13,313股,每股发行价48.04美元。截至2025年11月2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60,127,736股。本次购回依据2025年5月23日通过的股份购回授权进行,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3.83%。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或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委托理财行为,强调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委托理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额度超过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的须董事会审议,超过50%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审计中心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 |
| 2025-11-26 | [中远海运国际|公告解读]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之刊发通知 解读: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517)通知各登記股東,有關通函、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等本次公司通訊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 hk.coscoshipping.com 及香港交易所網站 www.hkexnews.hk。公司建議股東查閱網站版本的公司通訊。若股東無法接收電郵通知或瀏覽網站內容,並希望收取本次及未來所有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填妥並簽署隨函附上的回條,透過預付郵資的郵寄標籤寄回股份過戶登記香港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發送電郵至 517-ecom@vistra.com 提出申請。登記股東須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以接收電子版通訊;否則公司只能以印刷本形式發送相關通知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有查詢,可致電 (852) 2980 1333 或發送電郵至上述地址聯絡。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范围、程序和责任主体。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报告义务人,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需披露的情形,并规定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报备流程,强化保密责任与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要求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档案须保存至少10年。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办法明确业务范围限于与经营相关的外币收支,禁止投机性交易,要求业务与风险敞口相匹配。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业务审批权限根据交易保证金和合约价值占净资产或净利润的比例,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还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审计中心负责监督。当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 |
| 2025-11-26 | [共生智筑|公告解读]标题:更改公司网址 解读:共生智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627)董事會宣布,自2025年11月26日起,公司網站由「http://www.jkgc.com.hk」更改為「http://www.vshl.com.hk」。所有透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發布的本公司公告、通告及其他文件,將同步於新網站刊載。本次變更僅涉及公司網站地址,不影響公司其他註冊或營運資訊。
本公告由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金子博博士代表董事會作出。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一名執行董事金子博博士、一名非執行董事鍾浩為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忠全先生、鄧映心女士及夏詩韻女士。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市值管理的定义、目的、基本原则及实施方式,强调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与常态性。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股价大幅下跌情形及时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行为。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26 | [兆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原则,涵盖财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审计监督、人事管理及绩效考核等内容。子公司需遵循公司整体战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财务与资金管理制度,定期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重大事项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报告。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子公司实施指导、监督和服务。 |
| 2025-11-26 | [VALA|公告解读]标题: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 解读:Vala Inc.(前稱51 Credit Card Inc.(51信用卡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本公司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將更改為香港中環干諾道中88號南豐大廈17樓1708-11室,自2025年11月26日起生效。公司的電話及傳真號碼保持不變。承董事會命,Vala Inc.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孫海濤於2025年11月26日發出此公告。於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孫海濤先生及吳珊女士;非執行董事為鄒雲麗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翔先生、徐旭初先生及壽健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