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9 | [天元宠物|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文件涉及交易协同效应、整合管控、标的资产权属、锁定期安排、营业收入、毛利率、收益法评估、应收账款、存货、业绩承诺等多个问题的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财务数据、业务模式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 2025-11-29 | [天元宠物|公告解读]标题: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1-6月备考审阅报告 解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71%股权,交易对价合计64,021.54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24,904.06万元,现金支付39,117.48万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重组方案编制,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
| 2025-11-29 | [天元宠物|公告解读]标题:坤元评估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评估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解读: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对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因标的公司与公司B合作终止,评估价值由7.77亿元下调至7.23亿元,下调6.95%。评估调整基于合作终止影响及新签品牌情况,已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运营模式、核心竞争力、业绩增长等因素,具备公允性。 |
| 2025-11-29 | [锐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解读: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收到通知,其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原间接控股股东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黄山开投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已于当日完成。本次划转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黄山高新投,但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为黄山市内部资产调整,不改变公司控制权结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工作支持机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督导等工作。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其履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条件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 |
| 2025-11-29 | [华安鑫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肖炎先生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3.57%降至9.96%,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5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883,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信息已按规定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机制。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过会议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年度经营指标考核。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关联交易等内容,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核心职责。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和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资产变动、人事变更等可能对公司股价或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的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信息范围包括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内容。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批准对外报送信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提示保密义务。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禁止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此类交易。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涉及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投资工作小组,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评估,审计部负责监督。公司须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严格控制交易种类与规模,设定止损限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别是当损益金额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需遵守会议通知、表决方式、回避制度等规定,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
| 2025-11-29 | [ST联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解读:山东联创因上海鏊投虚增业绩,对2017年至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调整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商誉、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科目。更正后未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
| 2025-11-29 | [志特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的一致行动人舟山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4,119,739股。截至2025年11月28日,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4,114,536股,占公司总股本0.9987%,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
| 2025-11-29 | [锐捷网络|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解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2月12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1月21日到期,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权益变动前,双方合计持有锐捷网络88%股份;权益变动后,星网锐捷直接持有锐捷网络357,000,000股,持股比例44.88%,不再合并计算锐进咨询持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况。 |
| 2025-11-29 | [锐捷网络|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解读: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1月21日到期,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锐进咨询仍直接持有锐捷网络34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3.12%。权益变动后,双方不再合并计算持股,锐进咨询无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锐进咨询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
| 2025-11-29 | [长川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解读: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338,588股,占总股本4.1517%,计划在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968,400股,占总股本1.88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钟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691,608股,占总股本5.1531%,计划同期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占总股本0.1576%。减持原因为对外投资需求和资金运营管理。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制度明确了特定对象的范围、接待原则、沟通内容、责任部门及接待流程,要求接待过程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相关活动需形成记录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接待工作的专职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管理。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及沟通方式,规定了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并强调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直接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
| 2025-11-29 | [艾比森|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涵盖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规定了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与定量认定标准,明确审计部负责调查责任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责任人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