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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02

[大悦城|公告解读]标题: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对“23大悦01”公司债券在存续期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由3.97%下调至2.21%。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的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债券按面值100元/张回售给发行人,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1月19日。未登记回售的视为继续持有。发行人拟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具体以回售结果公告为准。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于2025年12月1日进行了多项衍生工具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交易包括客户主动利便客户买入和卖出两类,产品为其他类别衍生工具,到期日分布在2027年3月31日至2027年9月30日之间,参考价介于$21.6500至$22.0851之间,交易金额从$2,165.0000至$2,475,415.0001不等。所有交易后数额均为0。相关交易以人民币进行。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为要约人的第(5)类别联系人,且为摩根士丹利最终拥有的公司。

2025-12-02

[安培龙|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12-02

[安培龙|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累计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实际控制人黎莉将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与期限以最终协议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Bank, N.A.于2025年12月1日进行了多项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以人民币进行。该机构为客户主动利便客户卖出及买入衍生工具,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600、5,600(两次)、112,500和331,000,对应到期日为2026年2月26日、2027年6月30日、2027年9月30日及2027年3月22日,参考价介于$21.7359至$22.0168之间,总金额从$13,062.0000至$7,287,574.0003不等。所有交易后数额均为0。Morgan Stanley Bank, N.A.是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2025-12-02

[流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999,983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许可项目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广告发布等一般项目。章程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强调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于2025年12月1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5,700股,总金额566,925.0000元人民币,最高价22.2660元,最低价21.6500元;同日卖出该公司普通股94,400股,总金额2,084,554.0000元人民币,最高价22.2800元,最低价21.9700元。相关交易为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为本身账户进行。该公司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的企业,且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上述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025-12-02

[安培龙|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管理机构。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设置薪酬追索扣回条款。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个人表现等因素。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Bank, N.A.于2025年12月1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49,700股,总金额为9,899,191.0000元人民币,最高价22.2400元,最低价21.6300元;同日卖出该公司普通股5,600股,总金额为121,721.0000元人民币,最高价21.7600元,最低价21.6800元。相关交易为Morgan Stanley Bank, N.A.自身账户进行,该公司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的企业,且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上述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以人民币结算。

2025-12-02

[鹿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文军因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1%,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1日,减持价格区间为9.09-12.00元/股,已减持总金额为11,390,892.62元。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后朱文军持股数量为5,432,000股,持股比例由3.6860%下降至3.1129%。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关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证券交易信息。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进行了多项衍生工具交易,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交易性质包括客户主动利便客户卖出和买入。涉及参照证券总数分别为卖出交易合计5,800份,买入交易合计12,400份,参考价介于$71.0500至$72.0245之间,总金额合计约1,309,810.85港元。所有交易后持仓数额均为0。相关衍生工具的到期日分布在2026年1月至2027年11月之间。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为要约人的第(5)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2025-12-02

[安培龙|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于2025年12月1日进行了多项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产品为其他类别产品,性质包括客户主动利便客户买入和卖出。涉及的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124、200、1,600、5,200及10,700,到期日分布在2026年1月30日至2027年11月30日之间,参考价介乎71.0500至72.0245港元,已支付或收取的总金额相应列示。所有交易后数额均为0。Morgan Stanley Capital Services LLC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交易为其本身账户进行,该公司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2025-12-02

[安培龙|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董事会授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相关事项履行审议和建议职责。

2025-12-02

[齐鲁华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解读: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增资3,180.00万元,其中6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5.30元/股。增资后,华信高科注册资本由12,200万元增至12,800万元,公司仍持股100%。本次增资旨在保障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华信高科截至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为614,867,153.21元,净利润为-10,118,148.25元,数据未经审计。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王颖于2025年12月1日行使三项雇员股份期权,每项涉及4,750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合计14,250股。三项目权的行使期限分别自2017年4月1日、2019年4月1日及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行使价均为每股40.34港元,共支付期权金574,845港元。相关购股权已由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卖价为每股71.7981港元。交易后,王颖持有的证券数额分别为9,500股、4,750股和0股。王颖为受要约公司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2025-12-02

[果麦文化|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投资电影亏损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签署《电影投资合作协议》,投资4,000万元参与制作电影《三国的星空第一部》。该影片于2025年10月1日起公映,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结束发行放映。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投资该影片的亏损约为4,000万元,预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影片计划与其他投资方和发行方共同补拍并预计明年重映。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具体影响以实际盈亏为准。

2025-12-02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5年12月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孙伟鸿于2025年12月1日行使两笔雇员股份期权,每笔涉及19,000份期权,合计38,000份。该等期权行使价格均为每股40.34港元,总支付金额为766,460.00港元。其中一笔交易后持股数额为19,000股,另一笔为0股。孙伟鸿为受要约公司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别联系人,相关交易属本人账户操作。本次共行使38,000份购股权,由相关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行使价为每股40.34港元,卖出价为每股71.95港元。

2025-12-02

[流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及《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项议案。现场出席会议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363%;网络投票无股东参与。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12-02

[流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议案,以及《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新增非独立董事陈洪的任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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