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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三次修订稿)

解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文件对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支付方式、业绩承诺、股份分期发行与解锁、超额业绩奖励等安排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并回应了监管部门关于交易方案设计、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锁定期匹配性等问题的问询。中介机构认为交易方案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2025-12-10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三次修订稿)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重点就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收入与客户、成本与费用、存货、商誉、配套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涉及标的公司毛利率、境外收入、业绩承诺可实现性、商誉减值测试、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内容,并说明了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与结论。

2025-12-10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注册稿)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拟购买澎立生物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45,050.07万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6,204.99万元。报告对交易合规性、资产定价、评估方法、财务影响等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5-12-10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四次修订稿)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本次交易旨在通过收购澎立生物,实现上市公司从药物早期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覆盖,构建“培养基+CRDMO”长链条服务体系。标的公司具备临床前CRO服务能力,尤其在药效学评价领域具有技术优势。交易方案涉及差异化定价、分期支付及业绩承诺等安排,并对整合管控、协同效应、评估作价、收入确认、商誉等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2025-12-10

[津投城开|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交易系基于个人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5-12-10

[津投城开|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天津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1.00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涉及业绩补偿承诺。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3,896.08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聚焦物业管理等轻资产业务。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2-10

[津投城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买卖行为,均已出具承诺,声明交易系基于个人判断,与内幕信息无关。律师事务所认为,在相关承诺真实完整的前提下,该等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5-12-10

[邵阳液压|公告解读]标题: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解读: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重庆新承航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与各相关方无关联关系,评估假设符合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程序合规,评估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参考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12-10

[壹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且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2025-12-10

[辽宁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解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接待活动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流程规范及保密要求。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接待活动包括业绩说明会、路演、现场参观等,需提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公司应对调研形成的分析报告进行核查,发现涉及未公开信息的应及时公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0

[辽宁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制度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同时明确了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以及应当从严处理的情形。该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2-10

[壹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保荐人招商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12-10

[壹连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其中,“宁德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路11号变更为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8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调整为自有场地实施,内部投资结构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不变。同时,“电连接组件系列产品生产溧阳建设项目”因土地费用减少及设备购置费优化,相应调增建设投资和装修费用,项目总投入金额保持不变。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2-10

[万年青|公告解读]标题: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万青转债”已满足有条件回售条款。截至2025年12月9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回售条款生效。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

2025-12-10

[ST英飞拓|公告解读]标题: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解读: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9月净利润为-9,452,301.2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503,395.1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503,395.10元。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245,963,281.92元、无形资产16,767,435.08元,货币资金172,490.20元。长期借款106,210,000.00元,其他应付款146,328,053.80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490.20元。

2025-12-10

[ST英飞拓|公告解读]标题: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拟实施挂拍出售事宜所涉及的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拟实施挂拍出售事宜,委托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显示,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8,261.06万元,评估价值27,740.46万元;负债账面及评估价值均为29,111.4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850.34万元,评估价值-1,370.94万元。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至2026年9月29日。

2025-12-10

[长江证券|公告解读]标题:长江证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614名,代表股份2,965,110,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179%。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公司董事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信用业务总规模上限、2025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以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其中,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朱启贵、徐信忠、李新天、全怡、代昀昊当选。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2025-12-10

[深华发A|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与职权范围。细则规定经理人员需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禁止越权、利益冲突、内幕交易等行为。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投资及日常经营事项。设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监督。绩效由董事会考核,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违规将追责。

2025-12-10

[深华发A|公告解读]标题: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关于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子公司需遵守上市公司规范,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公司通过委派董事、财务负责人等方式实施控制,子公司应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适用于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并建立档案两级管理制度。

2025-12-10

[深华发A|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审查、审批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按规定程序表决,涉及重大担保或关联方担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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