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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10

[宁波华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宁波华翔拟与关联方宁波峰梅控股共同收购上汽大众持有的上海峰梅动力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宁波华翔出资21,200万元收购40%股权,峰梅控股出资31,800万元收购60%股权。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为出售发动机一厂资产及业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动力电池包组装和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旨在推动公司新能源动力领域转型升级,降低新业务投资风险。

2025-12-10

[三鑫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将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解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海洪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蒋海洪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辞职后,蒋海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12-10

[三鑫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解读:刘冬京作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025-12-10

[三鑫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刘冬京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刘冬京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冬京女士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惩戒,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025-12-10

[三鑫医疗|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解读: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会议认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条件,无市场禁入、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会议同意提名刘冬京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2-10

[亚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亚泰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在长发金融控股、利程融资租赁、吉林长发众创金服、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等关联方申请借款,涉及最高借款额度合计67.9亿元,并对部分借款进行展期、延期、借新还旧等操作,到期日延至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质押及抵押担保。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人选,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5-12-10

[爱旭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审计部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并对重大事项实施检查。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制度规定了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及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持续跟踪资助项目,并在出现还款风险时及时披露。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财务资助的合规性。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与更换程序、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通过专门会议行使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该制度明确了股东在选举董事时的投票权计算方式,即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别投票,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或出现票数相同影响选举结果的情况,公司将另行召开会议补选。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决策权限、回避措施、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性质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披露作出具体要求。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制度还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用途变更等规定。募集资金需存放在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范围、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对子公司投资、股权收购等行为。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分级审批,依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设定审议标准。公司设专门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实施及投后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出资及会计核算,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对外投资需进行资产评估,实施后应跟踪评价,并按规定程序处置投资。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年终考核兑付。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数据、通胀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选聘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重点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需对选聘文件及决策资料保存至少十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沟通前后任机构,并在公告中披露解聘原因、审计意见类型、业务收费等情况。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7,568,600元,股份总数为587,568,600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审计、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重大事项须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告程序,并在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025-12-10

[桂林三金|公告解读]标题: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关联方通过非经营性或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内部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资金安全负有责任,财务部门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核资金往来情况。对于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责并要求赔偿,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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