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董事提名、高管聘任或解聘,并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评估。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会议通知与召开程序、决策流程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包括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应当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由董事长督促落实。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且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并执行决议。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规定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应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并可在特定情况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费用承担等。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并同步通知董事会秘书。会议可采取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关联交易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制作记录和决议,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风险管理措施。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反担保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要求,并明确了担保事项的审查流程和后续管理职责。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反担保。制度还规定了违规担保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规定了信息范围、报送审批流程、保密义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要求。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审批,并附保密提示函,接收方需签署回执。如因外部单位泄密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制度还明确了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及管理职责。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同时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人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防止利益输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明确关联方范围、资金占用类型,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强化董事会、高管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与处罚措施。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该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控制的目标,以及审计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年度审计计划,督促整改,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上报。公司还建立了审计档案管理和考核机制。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严格遵循招股说明书承诺,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变更用途、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等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等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时披露实际使用情况。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制度规定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得提前聘请。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更换。制度还明确了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措施。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风险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与委托贷款。投资决策须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权限、实施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流程、实施监控及收回转让条件,并规定了投资管理职责分工。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买卖窗口期禁止规定、年度可转让股份比例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监高股份管理行为,防范违规交易。同时规定信息申报、披露义务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及发放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按较高标准确定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
| 2025-12-12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程序。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司文件、资产等,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追究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责任。 |
| 2025-12-12 | [云维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等人员。对于在年报信息披露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未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形,并明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