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3 | [海兰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与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成员负有保密义务。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包括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参会,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事项也予以规定。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在重大事项披露前需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向交易所报送。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要求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控制的目标,以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主导,下设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需定期报告工作,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高风险事项,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程序,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涉及关联方或超出规定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在符合条件时可豁免部分规定。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内容、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关部门职责。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范围,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涉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时,应履行报告、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公允性。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项目实施、变更及信息披露等环节。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使用上须符合主营业务方向,严禁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由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舞弊与举报制度,旨在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明确舞弊行为包括贪污、挪用资产、收受贿赂、伪造会计记录、泄露商业秘密等,并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在反舞弊中的职责。公司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实名或匿名举报,保护举报人权益,并对舞弊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
| 2025-12-13 | [海兰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
| 2025-12-13 | [炬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规范担保申请、调查、审批、合同订立及风险管理流程,强调反担保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担保风险,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2025-12-13 | [海兰信|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规范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审计部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工作,督促计划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审计部需检查高风险事项及大额资金往来,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提交年度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
| 2025-12-13 | [海兰信|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于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的责任追究。存在主观过错、阻挠调查、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等情况的,将从重处理;主动纠错、非主观因素造成损失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理。 |
| 2025-12-13 | [岳阳兴长|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档案保存等内容,并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 |
| 2025-12-13 | [岳阳兴长|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选任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 |
| 2025-12-13 | [岳阳兴长|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 |
| 2025-12-13 | [岳阳兴长|公告解读]标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研发项目、投融资项目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决议形成机制及档案保存要求等内容,并明确企业运营部、投资发展部、新材料研究院的分工职责。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
| 2025-12-13 | [岳阳兴长|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解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调整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表述;明确董事会成员构成,要求至少1名职工董事;更新董事会职权、会议召集与主持机制等内容。本次修订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13 | [襄阳轴承|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修订稿) 解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职能、通知与公告方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611,797元,股份总数为459,611,797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2-13 | [襄阳轴承|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1日前通知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2025-12-13 | [襄阳轴承|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解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董事会组织,必要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