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5 | [东方园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 解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拟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15 | [国联民生|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更、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在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提案需符合规定程序。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类别股东会议的特别程序及会议记录保存要求。 |
| 2025-12-15 | [东方园林|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包括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编制交易预案等。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12-15 | [东方园林|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已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签署保密协议,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督导相关方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在信息披露前做好保密工作。 |
| 2025-12-15 | [东方园林|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相关议案。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导致暂停或终止的风险,审批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2025-12-15 | [国联民生|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组成及会议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共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任期3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设立审计、薪酬及提名、战略与ESG、风险控制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
| 2025-12-15 | [东方园林|公告解读]标题: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解读:东方园林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组成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以现金方式收购海城锐海100%股权和电投瑞享80%股权。其中,海城锐海100%股权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方式取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待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
| 2025-12-15 | [国联民生|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监事会构成与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程序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0,592,806元,股份总数为5,680,592,806股,其中内资股占比92.21%,H股占比7.79%。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作出规范。 |
| 2025-12-15 | [梅雁吉祥|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解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修订稿),对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章程明确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划分、董事及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细化了利润分配条件与决策程序。同时规定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原则。 |
| 2025-12-15 | [山高环能|公告解读]标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解读: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申报会计师对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问询中涉及的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毛利率变化、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境外销售、资金拆借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与核查,认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15 | [山高环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对问询函问题进行回复,并于2025年12月15日根据最新财务数据及董事会决议,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文件。 |
| 2025-12-15 | [康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续聘可不执行招标程序,但需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估。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制度还规定了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2-15 | [康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解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原则和具体禁止方式。制度强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资金安全的义务,要求财务总监加强财务控制,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应通过内部审计、专项说明等方式加强监督,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对于非现金清偿,需经评估、股东会审议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将进行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追究。 |
| 2025-12-15 | [康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对外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
| 2025-12-15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新增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内容,调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等内容。修订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股东权利与义务、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独立董事职责及专门委员会设置等,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法规进行更新。 |
| 2025-12-15 | [康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制度,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该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选举,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候选人提名方式、投票权计算方法及选举程序。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票。选举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需进行后续补选。 |
| 2025-12-15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本次修订旨在满足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草案。上述草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相关制度进行后续调整。 |
| 2025-12-15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贝达药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总股本由41,848.5885万股增至42,073.3843万股,并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会将由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同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2-15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涉及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及监事会职权等内容。修订后注册资本由41,848.5885万元增至42,073.3843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新增关于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审计委员会职能等内容,并细化股份回购、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规定。 |
| 2025-12-15 | [康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010,477元,股份总数为159,010,47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治理结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章程涵盖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股东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