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5 | [名创优品|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回256,6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38.62港元至39.24港元,合计支付总额9,994,344港元。该等股份拟全部注销,不持有库存股。本次购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0.0207%,购回价格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38.9491港元。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仍为1,237,564,177股。此次购回依据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获通过的购回授权进行,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473839%。根据规定,自本次购回后至2026年1月14日前,公司不会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5-12-15 | [柠萌影视|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当日股份购回情况进行公告。公司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购回6,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格介乎3.78港元至3.80港元,总代价为22,720港元。该等股份拟予注销,不作为库存股持有。本次购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17%。此次购回依据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获通过的股份购回授权进行,授权可购回最多36,157,552股股份。购回后30日内,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暂止期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确认本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且无须修改此前向交易所提交的说明函件内容。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提升公司质量、规范运作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提出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实施市值管理,并对股价异常波动情形下的应对措施和舆情监测作出规定。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在合法合规、科学授权、风险可控和动态调整原则下,将部分决策权限授予总经理。授权范围包括一定额度内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资产买卖、诉讼处理、关联交易、融资方案等事项。董事会保留法定职权及需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不授权。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事项执行情况,董事会可对授权进行监督、调整或终止。办法强调授权责任,明确越权或失职将追责。 |
| 2025-12-15 | [时代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解读: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職工董事陳志漫女士獲委任為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及科技創新委員會成員。董事會其他委員會的人員組成保持不變。本次變動僅涉及董事會下設委員會的成員調整,無其他董事變更情況。於公告日期,公司董事包括執行董事李東林、尚敬、徐紹龍,獨立非執行董事李開國、鍾寧樺、林兆豐、馮曉雲,以及職工董事陳志漫。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 2025-12-15 | [中电华大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彼等角色和职能 解读: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共有8名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括孙劼(主席)和秦维;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陈棋昌(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邱洪生(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主席)、邹灿林(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黄亚平(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包括常峰(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和王剑(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各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本公告于2025年12月15日在香港发布。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在合法合规、科学授权、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下,将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授权范围包括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捐赠、法律事务处理等事项,但董事会法定职权和需股东会决定的事项不可授权。董事长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执行情况,董事会可对授权进行监督、调整或终止。办法强调授权责任,规定越权或履职不当将追责。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与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的离职情形,要求离职时履行工作交接、继续承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并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公司需在董事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治理结构稳定。 |
| 2025-12-15 | [中国文旅农业|公告解读]标题:解决不发表意见一事的计划及措施的落实进展 解读:中国文旅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解决核数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不发表意见所采取的计划及措施的落实进展作出公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十个月,集团物业合约销售额约人民币6.6亿元,达2025年度销售目标的约80%,较2024财年物业销售收入增长超350%。集团已于2025年完成出售两家亏损附属公司,分别获得现金代价约人民币1.43亿元和港币2.09亿元,预计录得出售收益合计约人民币8400万元及港币2.09亿元,并减少负债净额约港币4.18亿元。集团已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将约港币2亿元贷款到期日延长两年至2027年12月31日,预期2025年底一年内到期借款较2024年底减少至少50%,2026年第一季度前减少80%。此外,公司于2025年12月向控股股东Yang's Development Limited发行本金总额为港币1.5006亿元的永续证券,替代原有承兑票据,年分派率3%,可无限期延迟支付,无固定赎回期,此举将降低资产负债率并减少负债净额约港币1.5亿元。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草案)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规则详细规定了会议召集程序、提案提交、通知时限、参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决议通过标准等内容,并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记录和费用承担事项。 |
| 2025-12-15 | [时代电气|公告解读]标题:于2025年12月15日举行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解读: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车集团签订《2026年至2028年产品和配套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普通决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的绝大多数支持,赞成票为285,503,511股,占99.895640%;反对票为289,006股,占0.101121%;弃权票为9,256股,占0.003239%。本次会议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人。截至会议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57,948,412股,其中A股868,907,512股,H股489,040,900股。中车株洲所、中车株机公司及中车香港就该项议案放弃投票,其他股东均未受限制参与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草案)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行使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审批投资计划、决定高管聘任与薪酬等职权。涉及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分别设定量化标准,重大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
| 2025-12-15 | [中国供应链产业|公告解读]标题:自愿公告 解读:中国供应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08)于2025年12月15日与黄金能源公司(Gold Energy Co.)签署黄金数位资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真实世界资产(RWA)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开发以实物黄金为支撑的RWA数字资产,并推出首期项目‘HUG Token’。每一枚HUG Token将对应由黄金能源提供的、存放于经香港及澳大利亚监管认可的第三方专业金库中的实物黄金,定期审计并公开储量报告。项目拟采用特殊目的载体(SPV)结构,确保资产隔离与合规性,并计划推动HUG Token在主流数字资产交易所上市。技术架构采用‘合规链+交易链’双层模式,权属信息记录于许可链,Token发行在公链进行。董事会认为该合作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框架协议旨在促进进一步协商,除保密与争议解决条款外不具法律约束力,最终协议尚待谈判并另行公告。 |
| 2025-12-15 | [国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情形、范围及内部审批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披露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登记相关信息并履行事后报备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
| 2025-12-15 | [德合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及其职责与职能 解读:德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股份代號:368)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在香港發布公告,列載現任董事會成員名單及其在董事委員會中的職責與職能。執行董事包括吳志超先生(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和趙海燕女士;非執行董事為呂迪祈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葉杰洲先生、羅洪偉先生(CPA)及何嘉恩博士。董事會已設立三個專門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葉杰洲先生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羅洪偉先生成員並兼任薪酬委員會主席,吳志超先生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各董事在上述委員會中均有明確職務分工。 |
| 2025-12-15 | [四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12) 解读: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12)》,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权利义务及议事程序。规则适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规定了会议召集、议案提出、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等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召集,特定情况下持有人可自行召集。会议决议须经出席者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还明确了持有人权利、义务及会议权限范围。 |
| 2025-12-15 | [永升服务|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永升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於2025年12月15日提交翌日披露報表,報告其股份變動情況。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728,554,000股,庫存股份為0股。於2025年12月15日,公司透過聯交所購回162,000股普通股,每股購回價介乎1.67港元至1.69港元,合共付出272,100港元。該等購回股份擬註銷,不持作庫存股份。本次購回佔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0.009%。購回股份後,已發行股份總數仍為1,728,554,000股,因購回股份尚未註銷。公司確認此次購回符合《主板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並根據2025年5月22日獲批准的購回授權進行。根據購回授權,最多可購回172,855,400股。本次購回後30天內(即截至2026年1月14日)不得發行新股或出售庫存股份。 |
| 2025-12-15 | [新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化股份关于实施“新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解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9.81元/股的130%,触发“新化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5日,赎回价格为100.1151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26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22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5日。赎回完成后,“新化转债”将于2025年12月26日起在上交所摘牌。公司提醒持有人及时转股或卖出,避免因强制赎回造成损失。 |
| 2025-12-15 | [保利物业|公告解读]标题:2026至2028年度存款业务框架协议 解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甲方)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存款业务框架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附属机构(统称“存款人”)提供存款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须经乙方股东大会独立股东批准后生效。协议项下交易构成持续性关连交易,适用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存款人每年存放于甲方的每日最高结余(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3亿元。甲方承诺提供的存款利率高于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平均水平,且服务条款更优。双方可就具体存款业务另行签署合同,协议终止情形包括期限届满、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未获监管批准或依据司法裁决等。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