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案 解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第七条。修订内容明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关于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等相关规定。 |
| 2025-12-16 | [科大讯飞|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科大讯飞因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由2,311,692,581股增至2,311,847,493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新《公司法》取消监事会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增设审计委员会、调整股东会职权、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内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洪灵) 解读:韩洪灵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为公司提供各类中介服务,不属于被监管禁止任职的情况。同时承诺将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旭亮) 解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旭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资格。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童列春) 解读:童列春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承诺将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旭亮) 解读:张旭亮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本人承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同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童列春) 解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童列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童列春已书面同意担任该职务。提名人确认其已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洪灵) 解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韩洪灵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洪灵已书面同意该提名。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各项要求,包括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拟于2026年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外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英镑等。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及利率掉期、期货、期权等。任一时点最高外汇净持仓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5亿美元。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16 | [浙商中拓|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公告 解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旨在控制经营风险,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交易品种包括金属、矿产品、能源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工具为期货、期权、掉期、远期,交易场所为国内外交易所及场外市场。持仓头寸不超过公司库存和未执行锁价订单量,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控管理制度,禁止投机交易。 |
| 2025-12-16 | [东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东华科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解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天湖路11-A号。同时,拟删除公司章程中‘两次股利分配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的条款,以支持多频次现金分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 2025-12-16 | [上海莱士|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其中部分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 |
| 2025-12-16 | [神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温州晶励和旭捷投资拟减持股份。温州晶励持有公司股份2,873,733股,占总股本的1.69%;旭捷投资持有485,701股,占总股本的0.29%。二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359,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期间为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4月7日。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 2025-12-16 | [世纪鼎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多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管理机构及流程。制度规定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注重效益与风险控制。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的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对外投资项目组负责可行性研究与评估,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内审部负责定期审计。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转让与收回条件、人事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专用。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过程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对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程序、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及会后事项等内容。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规定了会议召集主体、提案权限、通知时限与内容、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要求。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还明确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机制。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关联方、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区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议权限、信息披露及豁免情形作出详细规定。制度还要求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关联方回避表决等程序,持续性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并设定年度上限。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为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供担保。担保事项须履行严格的审查、评估和反担保措施,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
| 2025-12-16 |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2025年12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时间和年度述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