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7 | [*ST亚振|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伟浩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出资方式及拟向其划转资产并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其中,关联方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对第二项议案回避表决,并对持股5%以下股东单独计票。出席会议股东共3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5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
| 2025-12-17 |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信达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解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0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幅为-8.17%,剔除大盘因素后涨跌幅为-9.0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涨跌幅为-7.04%,均未达到20%的异常波动标准。董事会据此说明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未发生异常波动。 |
| 2025-12-17 | [东兴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东兴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东兴证券董事会就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公司主营业务已获监管部门批准,不涉及其他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前公司合法存续,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情形;交易有利于存续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 2025-12-17 | [冠军科技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有关出售上市证券的须予披露交易 解读:于2025年12月17日,冠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出售共计1,720,000股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26)股份,平均价格为每股2.49港元,总代价约为4,285,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此次出售事项在公开市场进行,对手方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此前,本集团已于2025年10月17日出售1,750,000股中国星股份,平均价每股2.13港元;于2025年12月15日出售1,120,000股,平均价每股2.45港元。上述出售事项连同过往出售事项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出售后,本集团仍持有7,650,000股中国星股份。预计本次系列出售将确认未经审核收益约247,000港元,所得款项将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或其他投资机会。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5-12-17 |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1月19日)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公司因筹划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和信达证券,A股股票自2025年11月20日起停牌。截至停牌前一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6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深圳市前海梦工场运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78%,位居首位。 |
| 2025-12-17 | [上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苏州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2025-12-17 | [浩森金融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有关提供贷款融资之须予披露交易 解读:于2025年12月17日,浩森金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邓建华订立贷款融资协议,向其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3,300,000元(约36,787,709港元)的贷款融资,年利率9%,期限15个月,到期日为2027年3月16日。贷款资金将用于借款人物业投资业务,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还款方式为每季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未付利息,允许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还款并可重新提取已还部分。本次贷款属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旨在获取利息收入。董事会基于对借款人财务背景及信用风险评估(包括资产、负债、信用报告及诉讼查询)后认为风险可控,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 |
| 2025-12-17 | [XD中国汽|公告解读]标题:临2025-059 中国汽研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温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温倩女士现任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本次选举不会导致董事会中职工代表及高管董事人数超过半数。选举结果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 2025-12-17 |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信达证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的换股吸收合并事项,作出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由中金公司向东兴证券及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进行换股吸收合并。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存续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存续公司持续经营及保持独立性与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
| 2025-12-17 | [永恒策略|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解读:永恒策略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64)於2025年12月17日與大灣區深港證券有限公司訂立配售協議,擬根據一般授權按竭盡所能基準配售最多20,0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價為每股1.00港元,較最後交易日收市價持平,較前五個交易日平均收市價折讓約3.85%。配售股份佔現有已發行股本約5.22%,佔擴大後股本約4.96%。預期所得款項總額為20,000,000港元,淨額約19,600,000港元,擬用於償還集團債務約15,000,000港元及一般營運資金約4,600,000港元。配售須待董事會批准及聯交所批准上市等條件達成後方可完成。配售代理可於特定情況下終止協議。本次配售毋須股東批准,不會導致主要股東地位變動。 |
| 2025-12-17 | [上声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人才。考核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以2026-202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为目标,依据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归属数量。考核期间为2026至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2-17 | [成都燃气|公告解读]标题: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解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 2025-12-17 | [鹰瞳科技-B|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50,300股H股股份,每股购回价介乎11.49港元至11.56港元,合计支付总额580,445港元。本次购回股份占购回前已发行H股总数的0.049%,购回股份将持作库存股份,不拟注销。购回完成后,已发行H股总数由102,650,313股减少至102,600,013股,库存股份数目由917,700股增至968,00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103,568,013股不变。此次购回依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的购回授权进行,该授权允许购回最多10,315,601股H股。截至本次购回,累计已根据授权购回556,000股,占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H股总数的0.539%。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6年1月16日)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5-12-17 | [燕东微|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于2025年12月17日签署解除协议,终止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解除不涉及股份变动,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8.76%降至55.60%,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保荐人认为本次解除不会对公司经营、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2025-12-17 | [安能物流|公告解读]标题:供现金选择、股份选择或两者的组合使用的蓝色选择表格 解读:本文件为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56)与Celestia BidCo Limited联合发布的协议安排项下的蓝色选择表格,供协议安排股东就其所持股份选择现金选择、股份选择或两者组合。登记股东须于2026年2月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提交填妥并签署的选择表格至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选择股份选择的股东需提交股份所有权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并满足开曼群岛反洗钱规定,包括提供经核证的身份证明、地址证明及最终实益拥有人资料。若有效股份选择总数超过上限,将按比例下调机制处理。未按时提交或未完整填写表格的股东,默认收取现金选择。海外股东须自行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本选择表格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
| 2025-12-17 | [奥比中光|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解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合同总金额为4,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7%,无逾期担保。 |
| 2025-12-17 |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解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达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事项出具承诺函。公司确认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达证券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文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交易方案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核机构已审查并同意出具专业意见,期间严格执行保密措施,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 |
| 2025-12-17 | [滨江服务|公告解读]标题:持续关连交易 - 重续2025年到期的协议 解读: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订立四项2026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销售代理服务、顾问服务及停车位、储藏室及商铺购买主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各项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0,000千元、40,000千元、20,000千元及150,000千元。交易对方滨江房产由公司控股股东戚金兴先生控制,构成关连人士。由于各协议年度上限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相关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豁免独立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协议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定价机制参考市场价格、成本、项目规模等因素,并设有内部监控措施确保合规。 |
| 2025-12-17 | [东兴证券|公告解读]标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国投证券作为东兴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金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属于资本市场服务业,符合国家支持头部金融机构整合升级的政策方向。交易类型为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涉及发行股份。中金公司与东兴证券均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本次交易旨在提升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
| 2025-12-17 | [信达证券|公告解读]标题: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达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信达证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核查,信达证券在此期间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