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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22

[厦门港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與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該規則依據《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制定,適用於薪酬委員會及其相關人員。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應佔大多數,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並審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擬定績效考核辦法,審核獎懲、福利計劃及股份激勵計劃,審批喪失或終止職務的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釐定自身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完整保存並提交董事會。本規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與修訂。

2025-12-22

[厦门港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明確審計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的職責與運作機制。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內外部審計工作,審核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與表現,審閱公司財務報表及會計政策,監督財務報告流程,評估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協調內部審計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工作,審查關聯交易,並建立機制處理有關會計與審計事項的舉報。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主席由具備財務專業資格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會議及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本規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解釋及修訂。

2025-12-22

[厦门港务|公告解读]标题:章程

解读:翰思艾泰生物醫藥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於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訂並生效,涵蓋公司總則、經營宗旨與範圍、股份與註冊資本、股東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審計、通知與公告、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內容。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1,789,783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17,897,830股,每股面值0.1元。公司設立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章程明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職責與義務,並規範利潤分配政策、關聯交易、對外擔保、股份回購、股東大會與董事會決議程序等事項。公司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遵循《公司法》《證券法》《香港上市規則》等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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