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4 | [宜通世纪|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益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176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8,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余额为946万元,剩余可用额度7,054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起三年。 |
| 2025-12-24 | [常友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解读: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智融文在股权投资(常州)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常州智融文在赋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200万元,公司认缴500万元,出资比例22.73%。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首期资金已募集完毕,公司已完成首期实缴出资500万元。其他合伙人包括陈良良、赵旦、赵刚、张亮及普通合伙人智融文在股权投资(常州)有限公司,首期合计实缴1,400万元。 |
| 2025-12-24 | [雅创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累计担保余额为54,989.07万元,可用额度145,010.93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无逾期担保。 |
| 2025-12-24 | [优趣汇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于2025年12月24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解读:优趣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77)于2025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关于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会议于当日上午十时在中国上海举行,审议并通过了两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包括:(i)批准、确认及追认2026年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相关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ii)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执行与该协议生效和实施相关的所有必要行动,并签署有关文件。两项决议案均获得69,800,900票赞成,占有效票数100%,无反对票,已作为普通决议案正式通过。截至会议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5,894,700股。TCI持有57,264,100股(约占总股本34.52%),按上市规则须就上述决议案放弃投票。除TCI外,无其他股东须放弃投票或已表明反对或弃权意向。董事会成员王勇、沈宇、陈伟伟、中山国庆、吴锦华、魏航及辛洪华出席了会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会议监票人。 |
| 2025-12-24 | [迈拓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解读:迈拓股份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因前期建设手续延迟及施工过程受天气、物料、设计调整等因素影响,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京的实际建设进度滞后。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优化产线自动化与智能化设计,决定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用途及规模不变。公司已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预计收益重新论证,确认项目仍具备实施条件,将继续推进。 |
| 2025-12-24 | [美兰空港|公告解读]标题:联合公告(1)完成收购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50.19%权益(2)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以收购全部内资股(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及(3)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以收购全部H股 解读: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收购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约50.19%的内资股权益,交易总代价为人民币2,339,375,000.00元(约合2,520,525,141.95港元),相当于每股内资股人民币9.85元(10.62港元)。此次股份转让协议已于2025年12月10日满足所有先决条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正式交割完成。交割后,内资股要约人在237,500,000股内资股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0.19%,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约52.05%的股份。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由于取得控股权,内资股要约人须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收购所有未持有的内资股,H股要约人亦将由中金公司代表提出对全部H股的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价格分别为每股内资股人民币9.85元、每股H股10.62港元。综合文件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寄发予股东。股东应仔细阅读综合文件中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建议。 |
| 2025-12-24 | [明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0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2月19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8.04%,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为10.76%,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986,8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 |
| 2025-12-24 | [黄山谷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解读: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广弘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电镀加工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3,040.30万元(不含税),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5-12-24 | [畅捷通|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11,400股H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7.49港元至7.75港元,合计支付总额85,978港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本次购回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135,901,211股不变,其中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结存为135,430,011股,库存股增至471,200股。此次购回依据2025年5月20日通过的购回授权进行,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57%。根据规定,本次购回后30日内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暂止期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确认相关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要求,并已履行披露义务。 |
| 2025-12-24 | [超达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对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情况、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并结合案例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为规范要求。培训旨在提升公司相关人员对监管规则的理解,增强法制和诚信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
| 2025-12-24 | [弘业期货|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全体董事共8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加强市值管理,规范相关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规制定相应制度;二是《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境内外法规制定该制度。上述制度具体内容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 2025-12-24 | [森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股份交易行为规范、持续督导期要求及处罚情况、并购市场动态等,并结合案例强调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培训旨在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 2025-12-24 | [森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检查期间为2025年度,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7日。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检查发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另两个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此外,公司2025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滑43.24%,主要因销售费用增加及耐特美洲经营亏损扩大。 |
| 2025-12-24 | [泛亚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宣派股息、经修订股息政策、拟定在市场上购回股份及业务最新情况 解读:泛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基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人民币13亿元(约14亿港元)的财务状况,拟于2026年12月31日前推动一系列资金运用计划,以提升股东回报并降低现金水平。计划包括:动用约2亿港元宣派特别股息,其中第一期特别股息为每股0.12港元,将于2026年3月26日左右派付;动用约1亿港元在市场上购回股份;偿还控股股东款项约8400万港元;拓展主营业务投入约5.8亿港元,涵盖环保产品生产设施收购及研发总部建设;业务多元化投资约2亿港元,用于AI中心建设;保留约2.2亿港元作为营运资金。董事会同时修订股息政策,计划每年宣派不少于经审核综合除税后溢利30%的股息,但若出现特定财务风险则可能调整。 |
| 2025-12-24 | [迈拓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解读: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实际建设开工时间晚于预期及产线设计方案调整,导致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京进展缓慢。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公司已对项目重新论证,认为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此无异议。 |
| 2025-12-24 | [黄山谷捷|公告解读]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黄山谷捷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此无异议。 |
| 2025-12-24 | [东北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签署场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关连交易公告 解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份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将原租赁期限延长一年,由2021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并约定2026年度租金标准为人民币600万元(约664万港元)。除上述调整外,原租赁合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本次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但因适用百分比率均不超过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获豁免股东批准,仅须履行公告义务。董事会已于当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5-12-24 | [黄山谷捷|公告解读]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黄山谷捷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广弘发生电镀加工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
| 2025-12-24 | [明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明阳科技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拟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136的公告。 |
| 2025-12-24 | [灵宝黄金|公告解读]标题:建议修改公司章程 解读: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30)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董事會已審議並批准建議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案。此次修改基於公司管治及業務發展需要,並結合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經營範圍,擬新增珠寶首飾製造與銷售、互聯網銷售、市場營銷策劃等業務(以登記機關核准為準);將內資股轉換為H股的事項由董事會批准提升至股東會批准;調整股東提議權門檻,由持有3%以上股份改為1%以上;相應修改股東大會年會提案權限;刪除關於重大合同需經特定比例股東表決通過的條款,改為遵循《公司法》及上市規則;將章程中‘股東大會’統一修訂為‘股東會’,以符合新《公司法》表述。建議修訂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生效,相關通函將按上市規則發給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