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7 | [天桥起重|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株洲天桥起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规定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要求对外担保须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特定情形下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并组织信息披露。 |
| 2025-12-27 | [天桥起重|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664.08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职工董事1名。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利润分配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 2025-12-27 | [哈尔斯|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遵循绩效导向、权责利统一、可持续发展和竞争性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履职及业绩考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公司根据行业水平、通胀、盈利状况等适时调整薪酬,并对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人员扣减或追回薪酬。 |
| 2025-12-27 | [中京电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解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2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骨干。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总额不超过1806.31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不超过305.12万股A股股票,购买价格为5.92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解锁条件与公司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增长目标挂钩。本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2-27 | [中京电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32人,包括董事、高管及其他核心骨干。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总额不超过1806.31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不超过305.12万股A股股票,购买价格为5.92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解锁条件与公司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相比2025年增长率挂钩,分别不低于15%、30%、45%。本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2-27 | [中京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解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已征求员工意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拟定持有人符合规定条件,参与方式自愿,无强制摊派或财务资助。实施目的旨在提升员工积极性和公司凝聚力,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一致性。 |
| 2025-12-27 | [中京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解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杨鹏飞先生因拟专注于公司战略制定、品牌升级和海外市场开发,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副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文真先生为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同时继续兼任财务总监。文真先生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 2025-12-27 | [华安鑫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解读: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 2025-12-27 | [华安鑫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解读: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江苏天华、江苏新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其中向江苏天华采购商品预计3,500万元,向江苏新能源销售产品预计5,500万元,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27 | [华安鑫创|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与职工董事、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解读: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何信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选举易珊为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山山为职工董事,并补选王山山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易珊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
| 2025-12-27 | [西安旅游|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出租上林宫酒店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西安旅游拟将上林宫酒店及附属经营场所整体租赁给关联方西安大汉上林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期5年,年租金360万元,按季度支付。交易标的位于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大门西侧50米,建筑面积约19500㎡。大汉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交易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
| 2025-12-27 | [新 和 成|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 |
| 2025-12-27 | [哈尔斯|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要求。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2-27 | [哈尔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9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359.89%,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均达80分以上,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2025-12-27 | [万 科A|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在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延长宽限期及宽限期内本息偿付安排的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其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万科MTN005,债券代码:102282785)的宽限期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交易日,宽限期届满日为2026年2月10日。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本息或获得持有人会议豁免的,不构成违约,不触发违约责任。宽限期内未偿付本金按票面利率3%继续支付利息,利随本清,未偿付利息不额外计息。发行人将继续与各方沟通协商,寻求本期债券的解决方案。 |
| 2025-12-27 | [兴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解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将‘股东大会’表述规范为‘股东会’,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细化工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已作为附件披露。 |
| 2025-12-27 | [兴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廖益新) 解读: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廖益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2-27 | [得邦照明|公告解读]标题: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解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受让股份及增资,取得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少于51%股份并实现控制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截至公告日,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有序推进,已基本形成报告初稿,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2-27 | [兴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益新) 解读:廖益新声明被提名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时间未超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
| 2025-12-27 | [兴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德全) 解读:周德全声明被提名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且无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