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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2-29

[民爆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解读:国信证券作为民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相关人员开展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资本市场新规核心解读、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见问题与相关处罚案例。培训通过现场会议方式进行,保荐代表人程久君、张敏及督导项目组人员陈灏参与授课并答疑交流。公司积极配合,参训人员深入理解了监管要求,提升了规范运作意识,达到预期培训效果。

2025-12-29

[万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后结项,截至2025年12月19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95.84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748.24万元,加上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668.08万元,合计节余5,416.32万元。公司拟将其中2,025.13万元预留支付尾款,其余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29

[万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2025-12-29

[华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增选董事会成员等多项议案。

2025-12-29

[电科网安|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对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25-12-29

[唯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23名激励对象办理57,24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归属价格为15.22元/股。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公司作废其不符合条件的2,76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2025-12-29

[唯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7,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马来西亚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变更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38%,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主体为马来西亚唯科,建设周期30个月,预计2028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2-29

[海南矿业|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9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393.6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9元/股。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025-12-29

[新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6名激励对象中4人工作调动、2人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37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7.55元/股。本次回购数量因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公告。

2025-12-29

[浙江东方|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8,325,601股,以3,347,055,89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共计派发117,146,956.19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12-29

[海南矿业|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海南矿业于2025年12月29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393.6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量为2,000.8150万股。解除限售期分为两期,每期解除50%。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已调整为锂盐产量。

2025-12-29

[矽电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招商证券于2025年12月25日对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检查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承诺履行等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履行相应程序,未发现重大异常。2025年1-9月公司营收同比下降20.54%,归母扣非净利润下降64.21%,主要受客户资本开支收缩及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但核心业务运行稳定。

2025-12-29

[矽电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解读: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对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股份减持、内幕交易的最新法规及注意事项,并结合相关监管案例进行分析。公司积极配合培训工作,参训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有了更深入理解,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

2025-12-29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煜邦电力拟在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等业务。同时,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煜邦嘉兴、智慧云碳、煜邦香港及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分别提供最高2亿元、2亿元、1亿元和2亿元的担保。上述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12-29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煜邦电力拟使用不超过25,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12-29

[煜邦电力|公告解读]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煜邦电力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2025-12-29

[雪祺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制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授信额度等议案。

2025-12-29

[北方铜业|公告解读]标题: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025-12-29

[北方铜业|公告解读]标题: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信息申报、股份锁定、持股变动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2-29

[北方铜业|公告解读]标题: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重大信息发生时的报告义务。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合同、担保、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风险事项、重要会议、监管事项及股东相关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重大信息需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公司证券部报告,涉及信息披露的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制度强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规定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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