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30 | [大鹏工业|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拟向控股子公司华耐视提供不超过2,493.34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续借;鉴于冬季施工受限,预计2026年4月启动相关项目建设,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 |
| 2025-12-30 | [凯腾精工|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姚少锋为副董事长。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李京为公司总经理,郭万武为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侯晓东为财务负责人,崔瀚文为董事会秘书,高昊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任职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 2025-12-30 | [天工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12月12日,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余额为56,500,450.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全票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2-30 | [吉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和四川吉峰聚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拟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文件。 |
| 2025-12-30 | [吉大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吉大通信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周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同时聘任林佳云为名誉董事长,武良春为名誉副董事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任期均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
| 2025-12-30 | [宁波方正|公告解读]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持有的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股权,交易金额为6,38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徽方正90.03%的股权。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2025-12-30 | [吉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9282%,反对占10.7595%,弃权占0.312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步披露。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30 | [长芯博创|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嘉兴长翼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3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0,800万元,占比36%。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人工智能硬件、算法、应用、新一代通信技术、机器人等领域。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汤金宽、董事会秘书熊军通过持股公司间接持有合作方嘉博芯盛投资咨询股份。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30 | [国缆检测|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12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9日,授予价格为29.41元/股。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
| 2025-12-30 | [美登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解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发行普通股8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6,128,509.54元,截至2025年12月15日累计投入63,986,786.29元,投入进度36.33%。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无异议。 |
| 2025-12-30 | [美登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之核查意见 解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拟将委托理财额度由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本次调整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其无异议。 |
| 2025-12-30 | [美登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拟授予43万份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激励对象共40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行权价格为每股47.00元,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及公示程序。 |
| 2025-12-30 | [美登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40名激励对象合计43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行权价格为47.00元/份,行权条件分三期,分别对应2026年至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以营业收入或归母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60个月,由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12-30 | [卓胜微|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解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7,500.00万元,用于射频芯片制造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证监会注册。公司提示存在净利润下滑、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等风险。2025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为-17,072.97万元,同比下降140.13%。 |
| 2025-12-30 | [卓胜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解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及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2-30 | [华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比例为100%。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
| 2025-12-30 | [华原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100%。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程序及结果有效。 |
| 2025-12-30 | [泰鹏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30 | [泰鹏智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其中,日常性关联交易及授信额度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2-30 | [红日药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以及《关于确定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4人,持股占比23.495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