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30 | [第一创业|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解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查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川先生的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诚信情况等资料。经审查,郭川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委员会同意推选郭川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2-30 | [众生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原用于“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和“数字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约10,307.54万元,分别转至“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相关资金已全部转出,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龙兴支行和东莞茶山支行的两个专户已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
| 2025-12-30 | [思考乐教育|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 -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股份 解读:兹提述思考乐教育集团(「本公司」)此前发布的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及根据该计划购买股份的多项公告。于2025年12月30日,受托人根据该计划在公开市场购入共计10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15%。此次股份购买的每股平均价格约为2.04港元,总代价约为204,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本次购入的股份将以信托方式持有,供获选参与者日后获得奖励。紧随此次购买后,受托人持有的股份结余为13,432,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9%。董事会认为,公司当前股价严重低估了其表现与内在价值,因此视此为依据股份奖励计划购入股份的良机。公司对业务前景充满信心,并将持续监察市况及股价,在适当时候指示受托人进行进一步股份购买。董事会将根据归属条件,全权酌情决定向获选参与者授出的奖励股份数量。 |
| 2025-12-30 | [大中矿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解读: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中贸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18,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56,168.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0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诉讼或仲裁事项。 |
| 2025-12-30 | [西麦食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解读: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参与认购四川成都新津肆壹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截至2025年12月30日,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部分合伙人出资额发生变更,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多家机构及自然人认缴出资额调整,基金总出资额由129,100万元变更为123,463.23万元。公司仍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2.43%。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方已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基金将办理工商及备案变更手续。 |
| 2025-12-30 | [金山软件|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00,425,790股,无变动。公司在2025年5月29日至12月30日期间持续购回股份,共计11,728,200股,拟全部注销。其中,2025年12月30日购回354,200股,每股价格介于28.04港元至28.30港元之间,总代价为9,996,196港元。所有购回股份均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且拟注销股份未持有库存。公司确认相关购回行为已获董事会批准,并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占当时已发行股份的0.84%。本次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6年1月29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5-12-30 | [华虹半导体|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解读: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关联方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关联销售总额预计为78,929.74万元,关联采购预计63,710.10万元,关联租赁合计13,730.00万元,总交易额预计156,369.84万元。交易内容包括销售半导体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服务、物业承租与出租等,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方华虹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联和为持股5%以上股东,且其董事长任公司董事。公司已签署多项框架协议,交易履约具备法律保障。本次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无异议。 |
| 2025-12-30 | [三峡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杜至刚 解读:杜至刚声明被提名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他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2-30 | [东江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解读:东江环保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案件为合同纠纷,公司作为被告一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涉案金额94,658,431.51元(利息暂计至2024年5月1日)。公司已在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99,497,889.43元(利息暂计至2025年9月30日),预计减少当期净利润。公司有权依法向其他被告及相关方追偿。此外,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金额为96,317,554.88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06%,但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
| 2025-12-30 | [星帅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国良) 解读:骆国良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公司主要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2-30 | [星帅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兴根) 解读: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兴根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5-12-30 | [乐舱物流|公告解读]标题:主要交易 - 有关出售一艘船舶 解读:乐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90)于2025年12月30日宣布,其附属公司Lehang Boundless与Blue Anchor订立2025年框架协议,将2024年造船协议项下关于一艘运力为14,000TEU的集装箱船舶(船号H2872)的所有权利及义务约务更替予Blue Anchor。同日,Lehang Boundless、Blue Anchor、中船贸易及江南造船订立2025年约务更替协议,Blue Anchor将作为新买方承接该船舶购买责任,并支付总代价1.7亿美元,其中6864万美元将支付给Lehang Boundless。该交易构成主要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公司已获得控股股东旗下五家实体合计持有55.39%股份的不可撤销书面批准,豁免召开股东大会。预计通函将于2026年1月20日前寄发。交易完成后,集团预计将录得约2010万美元收益,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拓展现有业务及补充现金流。 |
| 2025-12-30 | [中国星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布 - 解决股权高度集中 解读:本公告由中國星集團有限公司自願刊發,旨在說明公司股權架構的最新情況。此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2025年7月11日發出公告,指出截至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情況。為此,本公司控股股東Heung Wah Keung Family Endowment Limited(由向華強先生與陳明英女士共同持有)於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期間,通過聯交所場內交易合共出售81,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此次股份出售完成後,該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由約67.53%下降至約64.20%。基於此次交易,本公司認為此前證監會所披露的股權高度集中問題已經解決。董事會確認,截至公告日,股權集中情況已不復存在,股份並未集中於少數股東手中。本公告僅為披露股權變動及現狀,不構成對投資者之建議。 |
| 2025-12-30 | [星帅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炜) 解读:朱炜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朱炜承诺具备履职所需知识和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为公司提供过相关服务,且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
| 2025-12-30 | [星帅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炜) 解读: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朱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炜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2-30 | [星帅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楼勇伟、张勇、戈岩、汤大兴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骆国良、李兴根、朱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现任独立董事曾荣晖将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离任。 |
| 2025-12-30 | [中信证券|公告解读]标题:聘任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 解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决议,聘任孙毅先生为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聘任自董事会决议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孙毅先生现为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投资银行党委书记、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主任。其于1998年加入公司,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行委副主任及联席主任等。目前还担任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专业委员会任职。孙毅先生拥有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截至公告日,孙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
| 2025-12-30 | [华尔泰|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解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开展涉税事项自查,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4,889.79万元,其中税款3,998.08万元,滞纳金891.71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款项已全部缴纳,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相关金额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具体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表示将加强税务管理,强化培训与责任意识。 |
| 2025-12-30 | [*ST海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公告 解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与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等。除经营范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 2025-12-30 | [新特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章程 解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并施行,适用于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亿元,总股本14.3亿股,其中内资股占73.69%,H股占26.31%。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职责(设9名董事,含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内容。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应在股东会通过决议后两个月内实施派息。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重大事项根据金额设定审批权限,部分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激励、减资等情形,但合计持有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