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31 | [三角防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解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近期赎回渤海银行理财产品,合计收回募集资金24,000万元、自有资金4,000万元,获得收益共计633.75万元。同时继续购买渤海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金额分别为募集资金30,000万元、自有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产品类型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型和存款类。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累计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7,600万元,自有资金为85,300万元,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额度。 |
| 2025-12-31 | [中国动向|公告解读]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解读: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刘晓松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原因为其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刘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事项需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关注。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刘先生辞任后,董事会仅剩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导致公司不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多项规定:(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三名;(二)审核委员会成员少于三名;(三)薪酬委员会主席未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多数成员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四)提名委员会大多数成员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正物色合适人选,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填补各委员会空缺,且无论如何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委任将适时另行公告。
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陈义红先生、陈晨女士及吕光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高煜先生及唐松莲女士。 |
| 2025-12-31 | [微导纳米|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 解读:2024年3月,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客户A签署设备销售合同,原合同金额约5.2亿元,后调整为5.3亿元。因客户A战略调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变更为4.1亿元,涉及设备已全部交付。剩余货款将按约定结算。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客户资信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
| 2025-12-31 | [三人行|公告解读]标题:三人行:关于股东已质押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解读: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崔蕾持有公司股份10,166,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崔蕾将其已质押的3,350,000股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不涉及新增质押。本次延期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仍为3,35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2.95%,占公司总股本的1.59%。质押延期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质权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股东资金需求。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保障用途。 |
| 2025-12-31 | [众鑫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解读: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分别为TLBB202526259和TLBB202526260,每笔金额5,000万元,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近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实际收益合计164,931.50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规定。 |
| 2025-12-31 | [多点数智|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多点数智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340,1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7.06至7.33港元,合计支付总额2,448,365港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未拟注销。购回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为7.199港元。本次购回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937,400,986股不变,其中已发行普通股为926,516,286股,库存股增至10,884,700股。公司确认此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已获董事会批准。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89,963,273股,截至本次购回,累计已购回10,884,7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1.2099%。本次购回后30日内(即截至2026年1月30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5-12-31 | [信德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预计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解读:信德新材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授信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2.1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4.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7.6亿元。担保额度可在同类子公司间调剂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2025-12-31 | [中国动向|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陈义红先生(主席)、陈晨女士(首席执行官、总裁、联席主席)和吕光宏先生(首席财务官),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煜先生和唐松莲女士。董事会下设五个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陈义红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并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陈晨女士为执行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后两者的主席;吕光宏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高煜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唐松莲女士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并参与提名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各董事在委员会中的角色以“C”表示主席,“M”表示成员。本名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 2025-12-31 | [利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解读: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汽车配件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2.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资金主要来源于项目建设中成本控制节约及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该节余金额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符合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的条件。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在资金划转后注销,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2025-12-31 | [城地香江|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解读: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地启斯云计算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提供29,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反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高,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8,981.36万元,占净资产的137.67%,无逾期担保。 |
| 2025-12-31 | [白云山|公告解读]标题:关连交易进展公告 - 参与设立广药广开基金和广药荔湾基金 解读: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广药二期基金参与设立广药广开基金和广药荔湾基金的关连交易。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12月31日,广药二期基金与广药资本、天使母基金、荔湾产投基金订立了关于设立广药荔湾基金的合伙协议二。该合伙协议已于同日生效,其主要条款与此前公告内容一致,未发生任何变更。有关本次投资的具体条款及详情参见此前发布的公告。董事会成员信息截至本公告日保持不变。 |
| 2025-12-31 | [远大医药|公告解读]标题:关连交易: 收购河北远大九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定加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解读:于2025年12月31日,湖北远大作为买方与卖方中国远大(卖方I)及武汉九祥(卖方II)订立股权购买协议,收购河北远大九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定加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316,000,000元。该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因卖方I为中国远大,持有上市公司53.42%股权。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上市规则14A章的报告及公告要求,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代价基于目标公司财务表现、独立估值报告(市场法评估值约324,000,000元)及协同效应厘定,并分五期支付。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氨基酸类及硫醇类产品生产销售,具备研发平台和技术优势。本次交易将强化集团在生物科技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提升产品矩阵与市场渗透能力。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5-12-31 | [华海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解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周明华先生近日将其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的51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周明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52,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3.35%,占公司总股本的3.50%。截至公告日,周明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4,418,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已质押股份和未质押股份均无限售或冻结情况。 |
| 2025-12-31 | [易成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考评,管理股权激励计划。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
| 2025-12-31 | [中广核电力|公告解读]标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解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司注册资本无变动,H股和A股的法定/注册股本维持不变,其中H股数量为11,163,62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A股数量为39,334,986,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498,611,10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H股和A股均无库存股份。公司存在可换股票据,即于2025年7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49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67元,但本月内未发生因转换而新增股份或库存股份转让的情况。股份期权、权证、其他协议安排及预托证券事项均不适用。董事会确认本月证券变动已获正式授权,并符合相关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 |
| 2025-12-31 | [易成新能|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解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及办公会议机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可由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或董事兼任,每届任期三年。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在经营管理、人事任免、财务审批等方面的权限,并明确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其无法履职时代行职权。同时规定总经理需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遵守公司章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得越权行事。 |
| 2025-12-31 | [宝积资本|公告解读]标题:年报2025 解读: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报,涵盖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报告期内,集团收益约为1220万港元,同比增长22.0%;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650万港元,同比减少27.0%。收益增长主要来自企业服务业务。机构融资顾问服务收益轻微增长4.1%,资产管理顾问服务未录得收益。集团于2024年7月成立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该分部贡献总收益约16.4%。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末期股息。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1820万港元,流动比率约14.4倍,资产负债率由7.5%降至2.8%。年内无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事项。2025年1月完成新股认购,募集资金净额约596万港元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并已全部使用。 |
| 2025-12-31 | [易成新能|公告解读]标题: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规范公司采购、销售、合同签订等日常经营行为。制度明确了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及低值易耗品采购由总经理审批;境内外产品购销、服务提供及竞投标项目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幅度超过20%需报董事会审批。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按专门制度执行,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2-31 | [易成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解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经理层在投资计划、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人事薪酬等方面的具体授权内容。办法坚持审慎授权、范围限定、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原则,授权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授权事项需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重大事项须履行党委会前置程序。证券法务部负责授权日常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执行情况跟踪,经理层每年向董事会汇报授权执行情况。授权期内如出现越权、重大经营风险等情况,董事会可变更或终止授权。 |
| 2025-12-31 | [易成新能|公告解读]标题: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解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责任追究及披露方式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求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或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需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财务信息更正、付息兑付安排及违约处置进展等信息。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法务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