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4 | [天普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天普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解读:2026年1月14日,天普股份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杨龚轶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琛龄、康啸为非独立董事,马莹、沈百鑫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聘任范建海为总经理,陈捷闻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康啸为董事会秘书,贾雪莲为证券事务代表。原董事沈伟益、冯一东、蒋巍、陈琪及高管沈伟益、范建海、吴萍燕不再任职。 |
| 2026-01-14 | [中国电信|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H股)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归属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第二期股票(H股)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归属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将由公司统一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 2026-01-14 | [星谦发展|公告解读]标题: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解读:星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刘珍妮女士及钱德发先生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1月30日起生效。刘珍妮女士现为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捷隆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丰富的财务及企业融资经验,并担任超濠集团营运总裁兼董事。钱德发先生为中昊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具备超过15年企业融资经验,持有相关证券及期货规管活动牌照。二人均已确认符合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无利益冲突。任期至2027年股东周年大会为止,每月董事袍金为12,600港元。同时,陈永祐先生及陆东全先生将于2026年1月29日股东周年大会后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刘珍妮将出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并加入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钱德发将出任薪酬委员会主席,并加入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欢迎两位新成员加入。 |
| 2026-01-14 | [外服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实际控制人关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解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 2026-01-14 | [帝国金融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29)謹訂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下午四時正於香港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One Harbour Square 26樓03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處理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的事項。
特別決議案包括:動議將公司英文名稱由「Imperium Financial Group Limited」更改為「China Investment Financial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並將中文雙重外文名稱由「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更改為「中投金融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待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登記後生效。授權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採取必要行動以執行更名事宜。
有權出席及投票的股東可委派代表出席會議,代表委任表格須於股東特別大會舉行前48小時交回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為確定出席資格,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三日暫停股份過戶登記,最後過戶登記截止日為一月二十八日。 |
| 2026-01-14 | [*ST返利|公告解读]标题:返利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依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226万股股份用于注销,注册资本由418,932,427元减少至416,672,427元,股份总数由418,932,427股调整为416,672,427股。本次变更尚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并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工商登记手续。 |
| 2026-01-14 | [外服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关于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解读:上海东方菁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经自查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 2026-01-14 | [天润云|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天润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4,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4.53港元至4.59港元,加权平均价为4.565港元,总代价为18,260港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未拟注销。本次购回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为174,000,400股,其中已发行普通股为173,525,800股,库存股增至474,600股。此次购回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依据2025年5月28日通过的购回授权实施,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0617%。购回完成后30日内(即截至2026年2月14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公司确认本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且此前向交易所提交的说明函件无重大变动。 |
| 2026-01-14 | [鼎捷数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筹备工作。本次发行H股尚需后续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或核准。目前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6-01-14 | [帝国金融集团|公告解读]标题:(1)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解读: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29)建議將公司英文名稱由「Imperium Financial Group Limited」更改為「China Investment Financial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中文名稱由「帝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更改為「中投金融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該建議需經股東特別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批准,並取得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發出的更改名稱註冊證書後方可生效。更改公司名稱不會影響股東權利、公司日常營運及財務狀況。現有股票仍可繼續使用,無需更換,未來新發股票將採用新名稱。股份簡稱及公司標誌將於更名生效後相應調整。股東特別大會將於2026年2月3日下午四時正舉行,暫停股份過戶登記日期為2026年1月29日至2月3日,截止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為大會前48小時。 |
| 2026-01-14 | [蓝特光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解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1,769,3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460.23万元,用于AR光学产品产业化建设、玻璃非球面透镜生产能力提升、微纳光学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经营效益、推进战略发展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
| 2026-01-14 | [九毛九|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九毛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公告。公司在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连续在港交所购回股份,合计11笔,购回股份总数为9,543,000股,每股购回价介于1.79至1.95港元之间。其中,2026年1月14日当日购回1,026,000股,每股价格1.94至1.96港元,总代价为2,003,640港元。所有购回股份拟注销,不作为库存股持有。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1,391,782,700股。购回授权于2025年6月6日获决议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139,763,370股,目前已累计购回15,404,0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1021%。本次购回后30日内(即截至2026年2月13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6-01-14 | [蓝特光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解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云明先生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前徐云明直接持股37.13%,并通过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控制1.57%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将导致其持股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徐云明已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其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026-01-14 | [蓝特光学|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解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亦未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
| 2026-01-14 | [天伦燃气|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股份购回事项进行公告。公司在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连续在多个交易日通过联交所购回股份,合计购回4,565,500股普通股,全部拟予注销,无购回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其中,2026年1月14日当日购回222,500股,每股成交价介于2.91至2.93港元之间,总代价为653,813.34港元。所有购回交易均于联交所进行,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购回授权于2025年5月29日获决议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上限为98,188,510股,占当时已发行股份的10%。截至2026年1月14日,累计购回股份占购回授权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46%。本次购回后30日内(即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6-01-14 | [ST纳川|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文渊) 解读:林文渊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最近三年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承诺将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6-01-14 | [美亨实业|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美亨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确认当日购回100,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0.48港元,总代价48,000港元,该等股份拟注销。本次购回在联交所进行,属于公司已获授权的股份购回计划的一部分。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维持在405,939,630股,库存股数量为零。公司确认此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已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及监管要求。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40,692,763股,占当时已发行股份的0.4%。本次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 |
| 2026-01-14 | [ST纳川|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文渊) 解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文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林文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报酬,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 2026-01-14 | [康华医疗|公告解读]标题:延迟寄发通函有关二零二六年租赁协议之主要及关连交易 解读:广东康华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89)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公告,宣布延迟寄发有关二零二六年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的通函。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2日发出相关公告,原定于2026年1月15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等内容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现将通函寄发日期延迟至2026年1月30日或之前。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君扬(主席)、陈旺枝(行政总裁)、王伟雄(副主席)、王爱勤,非执行董事蒋析文,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可冀、林小玲、陈星能。 |
| 2026-01-14 | [ST纳川|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佩佩) 解读:何佩佩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