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14 | [美兰空港|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作的证券交易披露。该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清结两项衍生工具合约,涉及其他类别证券,产品均为其他类别产品。第一项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177,000,到期日或清结日为2027年1月15日,参考价为每股$10.6033,已支付总额为$1,876,778.28;第二项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176,000,其余条款相同,已支付总额为$1,866,175.02。每项交易后持有总数为3,088,000股。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 |
| 2026-01-14 |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6年1月13日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衍生工具交易。其中,第一笔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214股,到期日为2026年4月22日,参考价为每股112.4183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4,057.5162港元;第二笔交易参照证券数目为220股,到期日为2026年8月7日,参考价为每股125.0286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持有衍生工具对应参照证券总数为30,360股。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
| 2026-01-14 | [美兰空港|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该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进行两项交易:一是买入其他类别证券(如股权互换),涉及353,000单位,总金额3,742,953.30港元,单价均为10.6033港元;二是卖出353,000股普通股,总金额3,748,880.00港元,最高价10.6300港元,最低价10.6200港元。交易性质为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自营业务持仓清结或平仓,并确认已于相关交易日后下一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完成。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
| 2026-01-14 | [建生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解读:建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制定董事會董事委任的提名政策,確保提名程序公平透明;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並提出調整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繼任政策及管理發展計劃提供意見;物色並提名合資格人士擔任董事或填補臨時空缺,以及擔任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有權與候選人面試、聘請顧問機構、向股東提名候選人。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最多五名,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多數,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出席。會議記錄須傳閱全體成員,董事會將定期審閱本職權範圍的有效性。 |
| 2026-01-14 | [合康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解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反馈,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其余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具备激励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Morgan Stanley Bank, N.A.于2026年1月13日为客户主动便利卖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关的衍生工具产品,涉及参照证券数目22,600股,参考价为每股20.1256港元,已收取总金额为454,837.9950港元,交易已于当日完成结算。交易后该机构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的相关证券数额为零。本次交易以人民币进行,为本身账户进行的交易。Morgan Stanley Bank, N.A.为要约人的第(5)类别联系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
| 2026-01-14 | [弘亚数控|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报告 解读: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29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变动,其中1人因转托管业务所致,其余28人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内幕信息前,系基于公开信息和市场判断的自主操作,与内幕信息无关。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买卖公司可转债情况。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交易披露公告,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于2026年1月13日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进行了两项衍生工具交易。交易性质为更改衍生工具,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各为5,700股,参考价均为每股20.0900港元,已支付/收取总金额分别为114,513.0000港元,交易分别于当日清结及设定到期日为2027年12月31日。交易后相关证券数额均为0。上述交易为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为自身账户进行,该公司为最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企业,且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所有交易以人民币计价。 |
| 2026-01-14 | [荃银高科|公告解读]标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解读: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因外部环境及实施进度影响,决定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该项目包含安哥拉和孟加拉国两个子项目,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主要由于人员外派受阻、试验未达预期、选址变更及当地政策变动等因素。公司已对项目重新论证,认为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延期不涉及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用途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6年1月13日因Delta 1产品的对冲活动卖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9,700股,总金额为669,559.9988美元,成交价均为每股69.0268美元。同日,UBS AG因应客户主动要求赎回既有追踪指数ETF,买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2,800股,总金额为193,340.0000美元,成交价为每股69.0500美元。上述交易为UBS AG自身账户进行,UBS AG为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的公司,且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于2026年1月13日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00股,总金额为2,006.0000港元,成交价格均为每股20.0600港元。该交易为本身账户进行,属于既有追踪指数ETF的交易,涉及的是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本次交易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证券权益披露。 |
| 2026-01-14 |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1月14日,澎立生物100%股权已过户至奥浦迈名下,相关股东名册已完成更新,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奥浦迈已直接持有澎立生物374,808,585股股份,持股比例100%,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股份登记、配套融资、工商变更及履行相关协议承诺等后续事项。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中信证券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进行两笔Delta 1产品交易,均为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交易。其中一笔为买入交易,买入5,700股,总金额114,513.00元人民币,成交价均为20.09元;另一笔为卖出交易,卖出5,700股,总金额114,513.00元人民币,成交价均为20.09元。上述交易为自营账户交易,用于清结因客户交易产生的持仓,并在交易日后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完成。中信证券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最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公司,属要约人的第(5)类关联人士。所有交易以人民币计价。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Morgan Stanley Bank, N.A.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证券交易披露。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13日,涉及证券为普通股,交易性质为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的对冲活动,交易方向为买入,涉及股份总数为22,600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54,838.0000元人民币,最高成交价为20.3100元人民币,最低成交价为20.0400元人民币。此次交易为Morgan Stanley Bank, N.A.为其自身账户进行,该公司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的企业,并属于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别联系人。相关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以人民币结算。 |
| 2026-01-14 | [奥浦迈|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本次交易中,奥浦迈向31名交易对方购买澎立生物100%股份,交易总价145,050.07万元,其中股份支付74,048.70万元,现金支付71,005.37万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澎立生物100%股份已过户至奥浦迈名下,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相关后续事项正在推进中。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因客户主动发出并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及股权相关产品的对冲活动,分别卖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8,500股和1,400股。上述交易共涉及股份9,900股,总金额为683,255美元。其中最高价为每股69.0500美元,最低价为每股68.6500美元。相关交易为该公司自身账户进行。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是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5)类联系人,最终由摩根士丹利拥有。 |
| 2026-01-14 | [新奥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执行人员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信息。UBS AG于2026年1月13日进行了多项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买卖。交易性质主要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的交易。当日合计买入451,800股,卖出576,100股,总买入金额为9,080,450.9667元人民币,总卖出金额为9,638,872.136元人民币。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UBS AG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
| 2026-01-14 | [贝壳-W|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贝壳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公司在2026年1月2日至1月13日期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购回A类普通股,合计6,481,687股,其中2026年1月13日单日购回615,045股,每股购回价介于5.64至5.80美元之间,总代价约为350万美元。所有购回股份拟注销,未持有库存股份。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346,029,167股A类普通股。本次购回依据2025年6月27日通过的购回授权进行,累计已购回股份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2.639%。购回后30日内,公司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上述购回活动符合《主板上市规则》及相关交易所规定。 |
| 2026-01-14 | [洪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职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职等离职情形,规定了辞职报告生效时间、离任审计、信息披露、股份减持限制及忠实义务延续等内容。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
| 2026-01-14 | [恒生银行|公告解读]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解读:2026年1月14日,汇丰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作出披露。该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买入703股恒生银行股份,每股价格154.3996港元。交易完成后,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1,393,180股股份,占恒生银行已发行同类证券的0.0680%。本次交易为全权委托投资客户的账户进行。汇丰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最终拥有的公司,且为要约人的关联人士,属于一致行动定义下的第一类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