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25 | [佑驾创新|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 有关公司新获智能驾驶项目定点的公告 解读:深圳佑駕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31)自願刊發公告,宣佈近期獲得某知名車企的項目定點通知。根據該通知,公司將為該客戶面向國內及海外市場的多款車型開發並提供一系列先進的智能駕駛產品。據客戶規劃,該項目全生命週期訂單總金額預計超過人民幣13億元,計劃於2026年中啟動量產。本集團具備智能駕駛及車規級軟硬體集成領域的全棧自研能力,此次定點體現了其智能駕駛一體化解決方案在技術實力、產品可靠性以及國際化競爭力方面的認可,是公司在乘用車智能化領域拓展全球市場的重要里程碑。此次合作有望推動集團技術升級與創新成果的全球應用,加速全球化戰略落地。公告同時提示,定點通知不等同於實際採購金額,後續實際銷售金額與客戶車型產量、市場環境及宏觀經濟等因素相關,項目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延期、變更、中止或終止的風險。 |
| 2026-01-25 | [永杰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标的资产包括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相关信息已在预案中披露并提示审批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公司能控制标的公司,保持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
| 2026-01-25 | [永杰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解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包括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自查,自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交易方或相同、相近业务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
| 2026-01-25 | [龙蟠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解读: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董事会提名石俊峰、吕振亚、秦建、沈志勇及张羿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朱香兰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耿成轩、康锦里、张金龙及闻健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须经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庆文、叶新将不再连任,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董事会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性要求。获选董事将签署服务合同,执行董事薪酬根据业绩和个人表现确定,非执行董事无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年薪人民币100,000元。在股东会审议前,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职。 |
| 2026-01-25 | [永杰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解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事项进行说明。本次交易包括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6年1月26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2026-01-25 | [永杰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解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事项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说明。本次交易包括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
| 2026-01-25 | [钧达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股上海星翼芯能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的补充公告 解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钧达股份)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对外投资参股上海星翼芯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现就相关事项发布补充公告。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星翼芯能新增注册资本46.1539万元,获得其16.6667%的股权。本次投资属于早期参股,目标公司为新设主体,尚无自主经营历史和完整财务数据。公告提示多项风险:一是技术不确定性风险,钙钛矿光伏技术在太空极端环境下的长期可靠性、量产一致性及成本效益有待验证;二是业务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在太空光伏领域尚未形成客户储备、未签订正式协议、无在手订单;三是早期投资及合同履约风险,存在回购义务人无法履约的可能性;四是市场不确定性风险,行业处于技术探索阶段,竞争格局未定;五是政策环境风险,国内外相关政策可能影响业务发展。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
| 2026-01-25 | [同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1月) 解读: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防范选择性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行为。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内容规范、内部审核流程及责任部门,强调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影响股价,并规定了对市场质疑的及时回应义务。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6-01-25 | [同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解读: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6,922.544万元,股份总数为169,225,44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与表决程序,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与义务,以及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
| 2026-01-25 | [同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与义务、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被解任、任期届满未连任等离职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进行离任审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继续承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 |
| 2026-01-25 | [同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原则、构成、调整机制及发放与追索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后按半年度发放。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批。公司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及追索机制,对严重失职、违规等情形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薪酬。 |
| 2026-01-25 | [同星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同星科技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2,023.82万元投资建设两个项目:一是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102.8万元,建设期12个月,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二是板式换热器项目,投资总额7,2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6,921.02万元,建设期24个月,实施地点为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无异议。 |
| 2026-01-25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审慎性原则,将个别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时段法调整为时点法,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涉及存货、合同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科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定,如实反映了差错更正情况。 |
| 2026-01-25 | [珂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解读:苏州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回复。文件涵盖募投项目土地、环评、节能审查进展,子公司实施项目合理性,租赁厂房情况,关联交易,主要资产,重大合同,税务合规等内容。确认项目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环评批复及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二由控股子公司实施具备商业合理性,租赁厂房安排合理且续租风险低。同时更新了发行人股东、财务状况、业务资质及重大债权债务等情况。 |
| 2026-01-25 | [珂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证券发行保荐书 解读: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发行保荐书。文件披露了保荐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类型为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用于陶瓷部件扩建、碳化硅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文件还说明了保荐人与发行人间的关联关系、内核意见,并确认发行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时分析了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发展前景。 |
| 2026-01-25 | [千红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药研发、湖北钟祥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
| 2026-01-25 | [千红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多糖与蛋白酶类药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肝素全产业链能力。公告披露了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主要风险、发行方案及保荐人核查意见等内容。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原料药基地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
| 2026-01-25 | [千红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内核评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再融资注册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拟用于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创新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组织机构、良好盈利能力与现金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发展前景良好。 |
| 2026-01-25 | [珂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 解读: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部件扩建项目及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及部件项目。公告披露了公司股本结构、财务状况、募投项目风险、关联交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8,720.00万元,2024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28.04%。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信用评级为“AA”。 |
| 2026-01-25 | [千红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解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信用评级为AA。公告披露了发行背景、财务状况、风险因素、利润分配政策及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17.27%,符合现金分红规定。同时提示肝素市场价格波动、医药行业政策改革及毛利率波动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