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1-30 | [马可波罗|公告解读]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6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115,000万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1-30 | [骏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及职能 解读:駿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35)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起,董事會成員如下:
非執行董事:戴景峯(主席)
執行董事:陳國威、羅偉華
獨立非執行董事:戚偉珍、梅以和、余國輝
董事會已設立三個委員會,各委員會之董事成員組成如下:
審核委員會:梅以和(主席)、戚偉珍(成員)、余國輝(成員)
薪酬委員會:余國輝(主席)、戚偉珍(成員)、梅以和(成員)
提名委員會:戚偉珍(主席)、梅以和(成員)、余國輝(成員)
陳國威、羅偉華及戴景峯均未擔任任何委員會職務。
本公告於香港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發出。 |
| 2026-01-30 | [圣晖集成|公告解读]标题:圣晖集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12日,A股股东可参与投票。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等12项议案,其中第1至1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第1至10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 2026-01-30 | [中薇金融|公告解读]标题:盈利预告 解读:中薇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發出盈利預告。董事會基於管理層對集團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預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純利不少於1億港元,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同期的純利約2.232億港元有所下降。盈利減少主要由於二零二五財年投資收益淨額不少於6,000萬港元,較上年同期的約4.365億港元顯著減少。有關影響部分被員工成本及相關支出下降,以及金融資產減值撥回所抵銷,而上年同期則錄得約3,920萬港元的金融資產減值撥備。目前全年業績仍在落實中,相關數據基於未經審核且未經核數師確認的管理賬目,可能需進一步調整。全年業績公告預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前刊發。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買賣公司證券時應審慎行事。 |
| 2026-01-30 | [邦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10日。会议审议包括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其中,对外担保预计和修改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青岛市崂山区。股东可于2026年2月23日前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
| 2026-01-30 | [中州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10人,会议由董事长张秋云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关于总部部门设置调整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关于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设置授权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告文件。 |
| 2026-01-30 | [永辉超市|公告解读]标题: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解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关联交易基于战略联合和经营惯性,符合双方业务发展需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 2026-01-30 | [御佳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御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89)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主席)、王宇轩先生、周丽卿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黎雅明先生、黄伟德先生、萧锦成先生。董事会下设五个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已列明,其中黎雅明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及风险委员会主席;黄伟德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及风险委员会成员;萧锦成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及风险委员会成员。王麒铭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并参与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王宇轩先生为风险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周丽卿女士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本公告发布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 |
| 2026-01-30 | [金龙羽|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1-30 | [倍搏集团|公告解读]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出售一间附属公司30%股权 解读:于2026年1月30日,倍搏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31)与Haohai Limited订立出售协议,同意出售其附属公司飞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140万元(约1270万港元)。该代价基于待售集团于2025年9月30日经调整后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人民币3.82亿元后经公平磋商厘定。出售事项将于待售公司向本公司宣派股息(2026年2月4日或之前完成)后的第三个营业日完成。完成后,本公司对飞尚国际的持股比例将由100%降至70%,待售集团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财务业绩继续并入本集团报表。待售集团主要从事膨润土采矿、生产及销售,其最近两个年度及一个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显示收益及盈亏波动较大。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240万港元,其中40%用于财富管理业务发展,30%用于倍搏信贷有限公司放债业务,30%作为一般营运资金。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符合优化股东结构、促进长期发展的策略,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一项或多項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规定。 |
| 2026-01-30 | [金龙羽|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有水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96名,代表股份276,0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
| 2026-01-30 | [惠天热电|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就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70%,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1-30 | [长久股份|公告解读]标题:(1)公司秘书变更(2)授权代表变更及(3)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解读:长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鄧景賢女士已辭任公司秘書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第3.05條規定的授權代表,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鄧女士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就辭任向公司提出任何索償,且無其他須予披露的事項。同時,董事會宣佈委任陳坤先生為新任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陳先生為香港執業律師,現任金誠同達(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香港大學,持有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此外,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將變更為香港金鐘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1座19樓1908室,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董事會對鄧女士的貢獻表示感謝,並歡迎陳先生履新。 |
| 2026-01-30 | [惠天热电|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运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1人,代表股份176,021,808股,占公司总股本33.035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70%。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同意比例为45.1816%。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6-01-30 | [厦门信达|公告解读]标题: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解读:厦门信达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国贸控股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修订的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国贸控股持股比例为40.38%,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增加该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场会议定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第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2026-01-30 | [骏高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执行董事辞任 解读:骏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35)董事会宣布,自2026年1月31日起,林丽云女士将辞任公司执行董事。此次辞任是由于个人理由,以便专注于其他事务。林女士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不知悉任何有关辞任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关注;同时,林女士未就辞任向公司提出任何索偿。董事会感谢林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本次公告后,公司执行董事为陈国威先生及罗伟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戴景峰先生(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戚伟珍女士、梅以和先生及余国辉先生。本公告符合GEM上市规则要求,全体董事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 |
| 2026-01-30 | [天壕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7日。会议将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以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股东将单独计票。 |
| 2026-01-30 | [绿岛风|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两项议案。 |
| 2026-01-30 | [浩森金融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非执行董事辞任 解读:浩森金融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848)董事會宣佈,萬婷婷女士已提呈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生效,原因為其希望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其他事務及工作安排。萬女士確認與董事會並無異議,對本公司無任何申索,且無其他需提請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的事宜。董事會對萬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所作的竭誠服務及貢獻表示衷心感謝,並祝願其未來工作順利。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盧偉浩先生;非執行董事吳佳琦先生及萬婷婷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甘偉民先生、陳詩韻女士及劉匡堯先生。 |
| 2026-01-30 | [绿岛风|公告解读]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清泉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46名,代表股份48,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50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