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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6-02-01

[鹏辉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解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申请资料。申请资料为草拟版本,可能适时更新。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境内合格投资者,不构成在境内发售要约或邀请。公司提示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02-01

[润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解读: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14,499.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划转后,公司已注销1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6-02-01

[杰瑞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解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GenSystems Power Solutions LLC与美国某客户签署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8,150.00万美元(约合126,465.57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47%。合同标的为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交付期限为30个月,结算方式为分期付款,设备发货前付清全款。合同应用于数据中心供电领域,体现北美市场对公司产品性能与服务能力的认可。合同执行可能受宏观经济、政策、汇率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6-02-01

[万邦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石杉碱甲控释片Ⅱ、Ⅲ期临床试验完成100例受试者入组的公告

解读: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2.2类新药石杉碱甲控释片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型痴呆的II/III期关键注册临床试验已完成100例受试者入组。该产品采用双相控释技术,实现每日一次给药,提升用药依从性。临床试验由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牵头,联合全国50多家研究机构推进。目前受试者入组短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026-02-01

[天佑德酒|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解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万国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万国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总经理聘任工作。万国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000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股份管理规定。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于2026年1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等内容。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管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同时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程序。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明确公司在财务、人力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责。子公司需遵循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财务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治理监控,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担保、融资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要求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制度还规定了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02-01

[星源材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进展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7月7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申请,并于2026年1月30日更新了发行申请及相关信息,包括部分财务数据,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更新文件。该申请材料为草拟版本,可能随时更新,不构成认购要约。本次发行尚需获得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提供申请资料的查询链接供境内投资者查阅。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债券、股票、基金、衍生品及委托理财产品等。公司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但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提是产品为保本型、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达到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证券投资,强化风险控制,实行岗位分离、定期审计,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了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公司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提案程序、会议通知时间、出席资格、表决方式、决议通过标准以及会议记录和公告要求等事项。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议事规则及审议事项范围。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应对会议内容保密。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规定了离职后的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忠实与保密义务的延续、股份转让限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强调离职人员在2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融资活动应遵循统筹安排、合规操作,规模与需求对应,成本、收益与风险匹配等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了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审批权限:发行新股、债券等股权性融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借款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会决定,10%至30%的由董事会决定,10%以下的由董事长决定。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融资额度内事项由董事长签批。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可持续发展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分别在战略决策、审计监督、人事提名、薪酬考核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履行职责。细则规定了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并要求会议记录存档十年,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规则。制度涵盖股份减持的限制条件,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下的减持比例、时间窗口及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规定了不得减持的情形,如涉及证券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此外,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股份锁定及信息申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明确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事项时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对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将进行追责,并在年报中披露制度执行情况。

2026-02-01

[贝达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解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证券部为具体执行部门。制度还规定了禁止行为,如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等。

2026-02-01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已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保荐人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的财务结构,符合发行条件。

2026-02-01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会稿)

解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上市保荐书,确认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用途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6-02-01

[奥士康|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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